请注意!领取排污许可证后,还需做好这些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2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2020年4月11号-12号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线上培训 专家交流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已领取证书的小伙伴请注意,并不是领取了证书就一劳永逸,大家多翻翻自己排污许可证上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仔细查看证后落实要求。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只是合法排污的开始,证后管理申报才是重点!
本期内容的重点——帮助大家了解那些证后工作落实的规定细则!
请先认真查看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
关于“环境管理要求”中的几项内容
(一)自行监测
(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三)执行(守法)报告
(四)信息公开
1、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规定的要求在系统填报、提交(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2、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记载的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并在系统上传监测方案、录入监测结果。
3、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做好生产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等,并在在系统上传(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4、存在改扩建、新建及其他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载明属于变更情形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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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记录的排污许可证相关电子信息与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依法具有同等效力。
2
第三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禁止涂改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样式(点击查看大图)
3
第三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排污许可正副本自行监测要求示例
锅炉使用单位特别注意,简化管理锅炉的自行监测是在另一张表上,“简化管理的气体燃料锅炉排污单位登记信息”里面。如下图所示。
4
第三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
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三)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
(五)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排污许可证副本里台账记录要求示例
5
第三十七条
△排污许可证副本里执行报告要求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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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操作指引手把手教你
登陆网址填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http://permit.mee.gov.cn/cas/login
01
执行报告填报途径指引
编制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具体相关编写参照法律法规及相应规范文件参照如下: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XX》(HJXXX-201X);
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944-2018);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XX》(HJXXX-201X)(如有)。
执行报告要求: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重点管理企业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简化管理企业为年度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02
自行监测填报途径指引
自行监测要求:
● 第三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1.登陆企业端账号密码—点击监测记录。
2.进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平台,按照下图开展第一步操作。
3.完成第一步操作后开展下图操作逐项填报,再点击【提交】。其中,监测方案需要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录入监测信息。
4.监测数据填报完成后需点击【提交】、再点击【发布】才能完成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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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特训营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淘汰落后产能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随着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的逐步完善,为危险废物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为在疫情期间持续提升我国危险废物企业的能力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危险废物管理迈上新台阶;同时为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举办“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在线培训。
诚邀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1-12日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要点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与现场检查要点
模块二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模块三 水泥窑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说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水泥生产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模块四 危险废物设施运营案例分享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五、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在线咨询或疫情之后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 4800 元/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 专家费等)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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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职业资格证好处多多
未来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此次发文的目的在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
1、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晋级评价。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个人而言,自2018年以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了香饽饽,一路利好不断——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提高就业几率、优先落户口、职称优先评定等。
1
补贴高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2000元。
2
入职受欢迎
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国智造,大众创新的时代,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为了企业招聘人才的标准条件。可以没有学历证书,可以不提供户口证明,但只要你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就证明你掌握了高级专业技能,是所在行业里技能型人才,哪个公司不喜欢人才?
3
户口优先落
2018年,在各大城市人才争夺、优先落户政策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利好更显优势。如深圳高级职业资格积分为70分,而紧缺类高级工种,则可以直接落户;天津市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只要凭借身份证和高级职业资格证在手机APP上办理,就能够在半个小时左右落户西安。类似利好政策不一而足,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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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优先评
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发布,职业资格和职称趋于统一,各省市分别出台对应关系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职称或对称使用,特别是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等级证书,与职称评定标准高度契合,逐渐成为企业岗位职称聘任的新标杆。尤其各行业考评员职称聘任,热门岗位,高级职业资格是必须条件不可再低;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也纷纷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列为招聘教职员工的基本要求。高级职业资格已然是各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确定薪酬的优先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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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任挑
各地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已成为政绩考核的必考项目。而享受公租房优先条件的,都不会或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加分项。在杭州,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原来只需要400块钱就租到高逼格的房子,那就是公租房,前提条件当然你要有一份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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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利好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的落户积分为70分,上海、杭州、武汉不低于60分上下。落户前,企业优先招聘,暂住备案,其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就近入学享受高标准义务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今天这个“考证”的时代,你还不抓紧机会为自己的未来加把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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