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厅:环评审批项目再“瘦身” 18类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十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2020年5月14号-15号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线上培训  专家交流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评制度改革,服务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和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对《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16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畴,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审批手续。

二、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我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名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厅2016年8月15日印发的《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同时废止。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

序号

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项目类别

备注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不含发酵工艺、不产生油烟且年加工1万吨以下的粮食加工类等


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植物油的单纯分装或调和


3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单纯分装的糖制品


二、食品制造业

4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不产生油烟的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方便食品制造、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制造。


三、酒、饮料制造业

5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精制茶加工


四、纺织服装、服饰业

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仅涉及裁剪、缝制、熨烫的服装制造


五、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不涉及化学处理或表面处理的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六、造纸和纸制品业

8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仅涉及切割等简单物理处理工艺的纸制品制造


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

使用天燃气的单台容量1蒸吨/小时(含)以下的锅炉;现有锅炉升级改造为同等及以下规模的天燃气锅炉


10

利用现有建筑/构筑物、发电量小于5兆瓦,且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光伏发电项目

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中的全部区域

11

企业使用电力为能源的锅炉


12

企业使用应急柴油发电机、应急柴油消防泵


八、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

现有自来水厂厂内的设施设备更新、景观提升,加压泵站维修改造、更新扩容


14

直接接入用户的供排水管网


15

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化粪池,沼气池,人工湿地,生态塘,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处理规模500立方米/天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以及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

九、环境治理业

16

工业企业现有环境治理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新、设施升级改造

不包括处理工艺变更、排气筒位置、数量等发生变化;设施设备更新、设施升级改造不涉及项目扩能、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增加

十、公共设施管理业

17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储运

不涉及垃圾最终处理处置,不设压缩功能

18

城市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收集点不设压缩功能,仅涉及暂时的集中收储。

19

城市绿化类项目(公共绿地等)


20

工业园区土地平整(包括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

工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的

21

市政设施(消防栓、水泵、路灯等)安装、维修、维护,户外广告牌(箱)、护栏、无障碍设施、公共健身设施的安装与维护;输气、给排水管道中转站、泵房等的维护工程

不涉及新建建筑物

22

公交中途站、自行车停放点、公共充电桩建设、维护,交通标志、监控设施、安保设施安装维护


十一、房地产

23

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包括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

项目用地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的,需按有关规定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涉及污染场地的,应按要求完成治理修复。

24

居民小区天然气、煤气管道工程,绿化、垃圾房建设工程,内部道路工程,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防雷工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


25

房屋拆除工程;房屋装修工程;房屋抗震加固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的老旧房屋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的危房改造工程


26

自用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且不超3层的城镇个人住宅


27

农户住宅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在自有宅基地建设

十二、卫生

28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中西医诊所(不含检验、化验的,不含床位的)


十三、社会事业和服务业

29

建筑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下且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无医疗功能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含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学校(不含化学、生物、辐射实验室)、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

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且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

30

不位于环境敏感区且利用现有污水纳管的批发零售市场;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零售批发业项目:商店、超市(且不涉及食品加工制造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音像店、牛奶零售店、便利店(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

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且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

31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餐饮类项目:不涉及食品加工制造的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不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面包房、蛋糕店、茶艺店等餐饮场所


3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相关服务项目:软件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息化项目。


33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货币金融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项目:法律服务、租赁、中介服务、心理咨询等;财务、金融、商贸等专业服务;旅游中介。


34

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文化体育娱乐项目及教育活动: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彩票销售、棋牌、游艺厅、网吧、桌游店、桌球房;健身、游泳场所;瑜伽、舞蹈、武术等教育培训、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


35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居民服务、修理等服务业项目:养生保健、足浴;家政服务、干洗店、理发美容美发店、婚姻介绍、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修理、缝纫店、验光配镜、美体、按摩、宠物店、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动物诊疗机构(含宠物医院、诊所);物业管理;快递营业点;仅单纯住宿的旅馆和招待所;废品回收点(不涉及加工、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及处置的);贸易中介;以商业店铺方式经营的金银饰品加工店、文印店、不涉及表面处理的字牌店;浴场、汗蒸店。


36

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

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三)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

37

文物(名胜古迹)修缮


38

利用已有建筑物建设且污水纳管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等


39

运动场地维修改造(包括体育场和体育馆);露天公共健身设施、公共绿地增设健身设施工程;社区公园维护工程;公园内局部改造、修缮项目;风景区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植被恢复和培育;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和打桩定界;景点保护和维护;景区管理用房修缮


40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停车场、公交枢纽、停车楼

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

41

利用不在居民楼的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不产生危险废物的以下项目:汽车美容装潢(不含喷漆工艺)、非机动车维修(不含喷漆工艺)


4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洗车场(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

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三)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

43

农村邮政、农民体育健身场所、乡镇文化站等服务场所建设;防洪楼等应急避难所的建设


十四、水利

44

小型病险水库的堤坝、水闸、泵站等除险加固和维修工程

不改变库容、水位、流量等要素指标,且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的全部区域

45

村级灌溉设施;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


46

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现有海塘、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小型沟渠的护坡项目;堤坝绿化、草皮更换等堤坝养护工程


47

水文监测站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工程


48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饮水设施建设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十五、农业、林业、渔业

49

农田灾毁修复工程


50

农业田头服务站


51

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52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


53

菜篮子工程、农户大棚蔬菜、食用菌种植、大棚农作物种植、苗圃、花卉种植、水果种植等农业种植项目

不包括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和经济林基地项目,且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54

森林资源保护项目(含封育管护、植树造林和林分改造造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更新采伐、林业有害生物和病害防治等)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55

植物良种工程、植保工程

不涉及外来物种及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中(一)、(二)和(三)的全部区域

56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防护林工程;生态景观林带以及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湿地修复工程(新增两类工程)


57

退耕还林工程;荒地绿化、造林

不包括经济林基地项目

58

林木育种和育苗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含引进外来和转基因植物物种

十六、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59

公路监控设施安装及维护工程


60

现有公路隔声屏建设及维护工程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61

公路交通标志建设及维护项目


62

各类已建码头加固、维修、养护工程

不包含油气、液体化工码头、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集装箱码头

63

防波堤、航标等各类导助航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程


64

轨道交通设施维护和维修保养


65

道路养护工程、景观整治工程


66

不涉及路面拓宽、不增减机动车道的路面改造及维护工程;排水箱涵整治工程;人行道改造及维护工程


67

已建桥梁加固工程;现有桥梁维修及日常养护工程


68

农户出行道路建设、整治工程


69

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70

现有海洋港池、海洋航道的维护性疏浚

维护性疏浚不超过原环评批复的港池及航道深度、宽度范围,且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

十七、核与辐射

71

已建变电站内电气与设备(电压等级不变)维修、改造工程


十八、其他

72

建筑物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工程

不涉及土建的

73

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工程

不涉及土建的

74

PC服务器、网络连接设备和网络安全设备安装及维护工程;网络信息工程

不涉及土建的

75

服务器中心建设

不涉及土建的

76

在已有建筑物中设立环保、水文、气象等自动监测设施;环保自动监测站建设、改造和维护工程


77

标志牌的设立和打桩定界工程


78

挡土墙建设


79

不涉及项目开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80

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点建设;自然保护区防火瞭望塔、隔离带建设;自然保护区生物保护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区定位监测站建设

所有设施必须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建设:所有设施单个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00㎡,超出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备注: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不予以豁免。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第十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强化了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各环节的环境风险防控。随着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的逐步完善,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均提出了更高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为在疫情期间持续提升我国危险废物企业的能力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迈上新台阶;同时为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举办“第十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在线培训。

诚邀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514-15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

 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法律风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防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模块二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要点


 审查方式和许可程序

 资料审查要点

 内部管理审查要点

   现场检查要点


模块三 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监管要点

 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全流程管理

   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技术选择与设备选型

模块四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实操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五、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在线咨询或疫情之后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 4800 /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 专家费等)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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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职业资格证好处多多

未来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概念科普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政策变动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职业资格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此次发文的目的在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


1、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 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晋级评价。

  •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职业资格证的重要性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个人而言,自2018年以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了香饽饽,一路利好不断——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提高就业几率、优先落户口、职称优先评定等。


1


补贴高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2000元。


2


入职受欢迎

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国智造,大众创新的时代,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为了企业招聘人才的标准条件。可以没有学历证书,可以不提供户口证明,但只要你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就证明你掌握了高级专业技能,是所在行业里技能型人才,哪个公司不喜欢人才?


3


户口优先落

2018年,在各大城市人才争夺、优先落户政策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利好更显优势。如深圳高级职业资格积分为70分,而紧缺类高级工种,则可以直接落户;天津市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只要凭借身份证和高级职业资格证在手机APP上办理,就能够在半个小时左右落户西安。类似利好政策不一而足,遍地开花。


4


职称优先评

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发布,职业资格和职称趋于统一,各省市分别出台对应关系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职称或对称使用,特别是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等级证书,与职称评定标准高度契合,逐渐成为企业岗位职称聘任的新标杆。尤其各行业考评员职称聘任,热门岗位,高级职业资格是必须条件不可再低;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也纷纷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列为招聘教职员工的基本要求。高级职业资格已然是各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确定薪酬的优先选项。


5


公租房任挑

各地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已成为政绩考核的必考项目。而享受公租房优先条件的,都不会或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加分项。在杭州,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原来只需要400块钱就租到高逼格的房子,那就是公租房,前提条件当然你要有一份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


子女教育利好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的落户积分为70分,上海、杭州、武汉不低于60分上下。落户前,企业优先招聘,暂住备案,其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就近入学享受高标准义务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今天这个“考证”的时代,你还不抓紧机会为自己的未来加把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