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危废间标准指南,及最新危废名录修订内容要点分析!

发布时间:2020-06-1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7月11号-12号(线上)

线上培训,线下考核   7.26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一、危废间相关标准规范
标准:危废间的建设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规范:危废收集、贮存涉及的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指南:涉及危险废物的环评内容评价指南——《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危废转移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产生危废企业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二、危废间选址要求
危废间选址要求(来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6.1.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6.1.2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6.1.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6.1.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6.1.5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以外

6.1.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6.1.7 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6.3.1款要求。

三、危废间建设和检查要点

危废间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

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6.3.1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6.3.6 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伯益说解析:危废容器的内衬上应有浸出液收集、清理功能,并与危废间渗漏液收集装置合理配套) 

6.3.7 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伯益说解析:危废间四周应设置截水沟)

6.3.8 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伯益说解析:危废间内应设置雨水收集池)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6.2.1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6.2.2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伯益说解析:存放液体性的危废的危废间库须设计收集沟及收集井并与“应急事故水池”联通,作为渗漏液收集装置;存放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废间应设置屋面或墙体导出口,危废间气体要有专门的出口,若危废间气体排放量较大、浓度较高或危害较大应同时配置气体处理装置,若是恶臭可设置活性炭装置或UV光解装置;若是酸性气体应配置碱液吸附装置等,等等。)

6.2.3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6.2.4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6.2.5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伯益说解析:存放液体类危废的危废间四周应有围堰,围堰容积要满足总储量的1/5) 

6.2.6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6.3.1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6.3.2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6.3.3 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6.3.4 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6.3.5 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6.3.6 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6.3.7 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6.3.8 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

    6.3.9 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6.3.10 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

    6.3.11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解析: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危废一律分隔堆放,其分区应采用完整的隔离间(不渗透隔墙或围堰)分割,并在各区域醒目位置设该类危废的标志牌。)

    6.3.12 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其他堆放要求: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过道划分(应设置搬运通道、人员运输通道),墙上张贴对应的危废名称。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液态危废需将盛装容器放至防泄漏托盘(或围堰)内并在容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固态危废包装需完好无破损并系挂危险废物标签,并安要求填写。

危废库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

⑤危废间应配备通讯设备、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结合贮存的危废性质设置洗眼器、灭火沙、灭火器、收集桶、吸收棉、沙土、防爆泵等)

四、危险废物相关警示标识
危废间门口需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注意图示是一根骨头的!!!)和危废信息板,危废间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含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A-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A-2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B-1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一(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B-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标签)

 

B-3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三(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B-4危险废物标签式样四(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B-6危险废物标签中的危险类别

来源:伯益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于 1998 年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2016 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

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再次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以下简称 2016 年版《名录》)。

我国目前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不断出现新类别。因此,《名录》提出了动态修订的原则。

2019 年初,生态环境部启动 2016 年版《名录》修订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承担修订任务。

与 2016 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内容包括: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增 7 种危险废物、删减 7 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新增 13 种 危险废物(豁免情形)。

 PS.  新增危险废物的豁免环节主要针对利用、运输和处置环节:


利用处置类豁免环节主要导向为:优先利用现有可用于协同处置污染物的设施,如:水泥窑、烧结机等工业窑炉,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厂等污染防治设施。
运输类豁免环节主要导向为:运输工具满足“三防”(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即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伴随着下一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运输风险较低的危险废物可实现高效转移运输,为产废者带来便利。
 变化点1   新增 7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共新增 7 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变化点2   删减 7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共删除了 7 种危险废物,具体如下:
( 1 )本次修订征集意见过程中,有关企业提出化学制剂生产过程不存在废母液和反应基废物。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 “272-002-02”的危险废物
( 2 )由于有机卤化物类别众多,含有机卤化物废物描述过 于宽泛,而大部分有毒有害的卤化有机溶剂已经包含在 HW06 类别的废物中。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900-036-45”的危险废物。 
( 3 )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已包含在废物代码为“252-002-11”的危险废物中。因此,删除废物代码 为“252-014-11”的危险废物。 
( 4 )“无机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范围太大,与《名录》中很多无机化工行业产生的粉尘重复;另外,无机化工行业产生的粉尘的主要危险特性为重金属的毒性,可以通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 “900-040-49”的危险废物
( 5 )本次修订征集意见过程中,有关行业协会提出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醛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为纯银,不具有危险特性。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261-171-50”的危险废物。 
( 6 )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不具有环境危害和健康危害。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900-018-15”的 危险废物
( 7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三硝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和红水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即不属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另外,粉红水和红水的废水处理污泥 已包括在废物代码为“267-001-15”的危险废物中。因此,删除 废物代码为“267-004-15”的危险废物


 变化点3   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对 15 种危险废物进行了合并,合并为 7 种危险废物(即合并减少了 8 种),具体如下: 
( 1 )将废物代码为“272-004-02”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72-003-02”的危险废物中。 ( 2 )将废物代码为“275-007-02”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75-005-02”的危险废物中。
( 3 )将废物代码为“900-403-06”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900-402-06”的危险废物中。 
( 4 )将废物代码为“252-014-11”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52-002-11”的危险废物中。
( 5 )将废物代码为“252-008-11”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52-009-11”的危险废物中。
( 6 )将废物代码为“252-005-11”和“252-006-11”的 2 种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52-004-11”的危险废物中。
( 7 )将废物代码为“321-027-48”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321-002-48”的危险废物中。


 变化点4   豁免清单新增 13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共 29 种危险废物,在 2016 年版《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16 种危险废物基础上,新增 13 种危险废物。具体情况为:
( 1 )新增 13 种危险废物。其中,1 种危险废物为全环节豁免,9 种危险废物为利用或处置环节豁免,3 种危险废物为运输环节豁免。

( 2 )针对 2016 年版《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中的含铬皮革废碎料和医疗废物,增加了运输环节豁免;将煤气 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在利用环节的豁免条件调整为“满足《煤焦油 标准》(YB/T5075-2010),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 蒽油,或作为原料生产炭黑”。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那么如何填写危废标签呢?道诚环境在这举几个图例供大家参考:



转自:道诚环保管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于 1998 年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2016 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

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再次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以下简称 2016 年版《名录》)。

我国目前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不断出现新类别。因此,《名录》提出了动态修订的原则。

2019 年初,生态环境部启动 2016 年版《名录》修订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承担修订任务。

与 2016 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内容包括: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增 7 种危险废物、删减 7 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新增 13 种 危险废物(豁免情形)。

 PS.  新增危险废物的豁免环节主要针对利用、运输和处置环节:


利用处置类豁免环节主要导向为:优先利用现有可用于协同处置污染物的设施,如:水泥窑、烧结机等工业窑炉,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厂等污染防治设施。
运输类豁免环节主要导向为:运输工具满足“三防”(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即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伴随着下一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运输风险较低的危险废物可实现高效转移运输,为产废者带来便利。
 变化点1   新增 7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共新增 7 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变化点2   删减 7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共删除了 7 种危险废物,具体如下:
( 1 )本次修订征集意见过程中,有关企业提出化学制剂生产过程不存在废母液和反应基废物。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 “272-002-02”的危险废物
( 2 )由于有机卤化物类别众多,含有机卤化物废物描述过 于宽泛,而大部分有毒有害的卤化有机溶剂已经包含在 HW06 类别的废物中。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900-036-45”的危险废物。 
( 3 )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已包含在废物代码为“252-002-11”的危险废物中。因此,删除废物代码 为“252-014-11”的危险废物。 
( 4 )“无机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范围太大,与《名录》中很多无机化工行业产生的粉尘重复;另外,无机化工行业产生的粉尘的主要危险特性为重金属的毒性,可以通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 “900-040-49”的危险废物
( 5 )本次修订征集意见过程中,有关行业协会提出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醛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为纯银,不具有危险特性。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261-171-50”的危险废物。 
( 6 )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不具有环境危害和健康危害。因此,删除废物代码为“900-018-15”的 危险废物
( 7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三硝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和红水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即不属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另外,粉红水和红水的废水处理污泥 已包括在废物代码为“267-001-15”的危险废物中。因此,删除 废物代码为“267-004-15”的危险废物


 变化点3   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对 15 种危险废物进行了合并,合并为 7 种危险废物(即合并减少了 8 种),具体如下: 
( 1 )将废物代码为“272-004-02”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72-003-02”的危险废物中。 ( 2 )将废物代码为“275-007-02”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75-005-02”的危险废物中。
( 3 )将废物代码为“900-403-06”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900-402-06”的危险废物中。 
( 4 )将废物代码为“252-014-11”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52-002-11”的危险废物中。
( 5 )将废物代码为“252-008-11”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52-009-11”的危险废物中。
( 6 )将废物代码为“252-005-11”和“252-006-11”的 2 种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252-004-11”的危险废物中。
( 7 )将废物代码为“321-027-48”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321-002-48”的危险废物中。


 变化点4   豁免清单新增 13 种危险废物   


《名录(修订稿)》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共 29 种危险废物,在 2016 年版《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16 种危险废物基础上,新增 13 种危险废物。具体情况为:
( 1 )新增 13 种危险废物。其中,1 种危险废物为全环节豁免,9 种危险废物为利用或处置环节豁免,3 种危险废物为运输环节豁免。

( 2 )针对 2016 年版《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中的含铬皮革废碎料和医疗废物,增加了运输环节豁免;将煤气 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在利用环节的豁免条件调整为“满足《煤焦油 标准》(YB/T5075-2010),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 蒽油,或作为原料生产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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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20204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9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完善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了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等内容,强化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跨省转移管理,规范了危险废物贮存,加强了医疗废物监管,并严格了法律责任。这一方面强化了对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的监管,另一方面将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为强化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对新固废法的理解,促进企业危险废物合规运营,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举办“第十一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在线培训。

诚邀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0711-12日(线上)

考试时间地点:2020726日南京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在线交流,线下考核

二、培训主题

新固废法下的企业危险废物合规运营

三、培训内容

模块一  新固废法下危险废物污染守法与监管要求

危险废物污染守法与监管要求

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过程守法与监管要求

危废运输、转移过程守法与监管要求

危废处置过程守法与监管要求

危废综合利用过程守法与监管要求

危废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与处置要求

模块二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与规范化管理

近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要点解读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要点

模块三  危险废物名录与动态管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

危险废物特性鉴别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

模块四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设施运营管理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说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水泥生产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模块五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模块六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模块七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危险废物检测常用仪器设备及其操作和维护

危险废物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检测流程

实验室管理体系与安全



四、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五、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7月26南京组织线下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六、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在线咨询或疫情之后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 4800 /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场地 专家费等)

考试地点:南京7月26号
考试形式:理论知识+实践操作
证书发放: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将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邮寄


取得证书的学员反馈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职业资格证好处多多

未来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概念科普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政策变动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职业资格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此次发文的目的在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


1、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 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晋级评价。

  •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职业资格证的重要性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个人而言,自2018年以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了香饽饽,一路利好不断——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提高就业几率、优先落户口、职称优先评定等。


1


补贴高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2000元。


2


入职受欢迎

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国智造,大众创新的时代,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为了企业招聘人才的标准条件。可以没有学历证书,可以不提供户口证明,但只要你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就证明你掌握了高级专业技能,是所在行业里技能型人才,哪个公司不喜欢人才?


3


户口优先落

2018年,在各大城市人才争夺、优先落户政策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利好更显优势。如深圳高级职业资格积分为70分,而紧缺类高级工种,则可以直接落户;天津市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只要凭借身份证和高级职业资格证在手机APP上办理,就能够在半个小时左右落户西安。类似利好政策不一而足,遍地开花。


4


职称优先评

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发布,职业资格和职称趋于统一,各省市分别出台对应关系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职称或对称使用,特别是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等级证书,与职称评定标准高度契合,逐渐成为企业岗位职称聘任的新标杆。尤其各行业考评员职称聘任,热门岗位,高级职业资格是必须条件不可再低;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也纷纷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列为招聘教职员工的基本要求。高级职业资格已然是各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确定薪酬的优先选项。


5


公租房任挑

各地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已成为政绩考核的必考项目。而享受公租房优先条件的,都不会或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加分项。在杭州,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原来只需要400块钱就租到高逼格的房子,那就是公租房,前提条件当然你要有一份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


子女教育利好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的落户积分为70分,上海、杭州、武汉不低于60分上下。落户前,企业优先招聘,暂住备案,其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就近入学享受高标准义务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今天这个“考证”的时代,你还不抓紧机会为自己的未来加把劲。联系人:靳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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