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环保督查将启动!附:企业应对手册
发布时间:2020-07-1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十二期危险废物管理特训营
线上培训,专家在线交流,线下考核
培训时间:8月15-16日(线上)
考试时间地点:8月29日济南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微信)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编撰 中国危废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报告》编委会由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
诚邀:危废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研发单位参与编辑.指导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微信)
@【通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限时限额,欲报从速!
序 言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5月25日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还将启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围绕解决老百姓所反映的周围的、身边的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督察。谈到中央的生态环保督察,黄润秋表示,这是我国所实施的一项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2015年开始试点,到2018年,我们已经实现了31个省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例行督察全覆盖,对20个省市开展了回头看以及专项督查。从去年开始,这项工作进入第二轮,对6个省市和两个央企进行了环保督查。
为此,小编提醒各企业、工厂及时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自查与整改,做到合规合法,避免超标排污。对此,小编整理以“好理解、好消化、好吸收”为目标,为企业管理者开具一剂简明易懂的“药方”以应对第二轮环保督查。希望能帮助企业找到正确的环境管理之路。
生产企业如何应对中央第二轮第二批环保督查
附:小编汇总附上一份“水、气、声、渣”自查整改攻略,供企业参考借鉴。
一、环保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是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环保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企业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及“三同时”; 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是否齐全; 企业现场情况是否与环评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重点核对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二、环保验收手续
三、涉废气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检查企业连续产生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检查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区域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废气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逸散的气体采用集气(尘)罩收集时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原水池、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池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应结合生产工艺,力求简单、紧凑、管线短、占地空间少。
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对于中等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 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生产的化工企业宜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废气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和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可采用液位自控仪、pH 自控仪和ORP 自控仪等,加药槽配备液位报警装置,加药方式宜采用自动加药。 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氰化氢、氯气、光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
四、涉废水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总排污口是否设置环保标志牌。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按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 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泵通过密闭管道送入相关废水处理设施; 冷却水通过密闭管道循环使用; 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到接管标准; 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
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 污水排放口要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 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 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五、涉固废自查整改及危废管理
险废物管理并向当地环保局备案。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1、具备危险废物处置合规四要素 :根据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根据要求规范填写联单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法规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信息。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遵守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组织专门培训。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
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修订)的规定。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贮存危险废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和专业人员企业需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工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获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企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配置符合规定的标志。车辆车厢、底板等硬件设施应具有密封性同时又便于清洗;车辆应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防渗和防散失等用具和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车辆车窗、挡风玻璃无浮尘、无污迹。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污迹。
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企业在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之前,须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联单保存期限通常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或根据环保行政执管部门的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未经核准不得跨省转移贮存、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自行利用、处置时,应依法进行环评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应对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并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其中,对焚烧设施二噁英排放情况,企业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处置还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3修订)、《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委托第三方处置时,应核查第三方资质。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资质和能力。
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车间内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安装防漏层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为水泥地面并上防渗漏涂料,有条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层)。 厂区内路面硬化,厂区内视线范围地面和墙面内无油污无杂物,尤其是废油桶必须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
旧设备、包装箱、废品等杂物不允许零散存放,需要归并一起存放(干净整洁)。 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 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车间内生产区、安装区、半成品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来源:VOCs前沿,烟台环境。
第十二期危废管理与技术实务
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我国危险废物相关政策标准的逐步完善,为危险废物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 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严格 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 险防控水平。”《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 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淘汰落后产能 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出“鼓励、 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 规模化发展。”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和行 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建设知识型、技能 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和经 营单位举办“第十二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在线培训。 诚邀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8月15-16日(线上)
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29日济南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在线交流,线下考核
新固废法下的企业危险废物合规运营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8月29日在济南组织线下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在线咨询或疫情之后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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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好处多多
未来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此次发文的目的在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
1、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晋级评价。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个人而言,自2018年以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了香饽饽,一路利好不断——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提高就业几率、优先落户口、职称优先评定等。
1
补贴高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2000元。
2
入职受欢迎
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国智造,大众创新的时代,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为了企业招聘人才的标准条件。可以没有学历证书,可以不提供户口证明,但只要你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就证明你掌握了高级专业技能,是所在行业里技能型人才,哪个公司不喜欢人才?
3
户口优先落
2018年,在各大城市人才争夺、优先落户政策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利好更显优势。如深圳高级职业资格积分为70分,而紧缺类高级工种,则可以直接落户;天津市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只要凭借身份证和高级职业资格证在手机APP上办理,就能够在半个小时左右落户西安。类似利好政策不一而足,遍地开花。
4
职称优先评
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发布,职业资格和职称趋于统一,各省市分别出台对应关系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职称或对称使用,特别是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等级证书,与职称评定标准高度契合,逐渐成为企业岗位职称聘任的新标杆。尤其各行业考评员职称聘任,热门岗位,高级职业资格是必须条件不可再低;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也纷纷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列为招聘教职员工的基本要求。高级职业资格已然是各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确定薪酬的优先选项。
5
公租房任挑
各地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已成为政绩考核的必考项目。而享受公租房优先条件的,都不会或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加分项。在杭州,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原来只需要400块钱就租到高逼格的房子,那就是公租房,前提条件当然你要有一份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
子女教育利好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的落户积分为70分,上海、杭州、武汉不低于60分上下。落户前,企业优先招聘,暂住备案,其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就近入学享受高标准义务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今天这个“考证”的时代,你还不抓紧机会为自己的未来加把劲。
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编委会
关于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并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为总结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概况和热点技术,分析相关政策及其影响、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以及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共同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报告》编委会由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并邀请部分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研发单位的专家作为特邀编委参与编辑、指导。《报告》的组稿发行工作由《报告》编辑办公室(无忧固废网)具体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共同做好编辑工作。具体事宜见编辑说明。
附件:一、编辑说明
二、入编登记表
无忧固废网
2020年2月12日
附件一
《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编辑说明
一、收录内容
综合反映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建设运营单位的现状、发展,集中展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处置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梳理总结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典型案例。
二、规格、发行及读者对象
1.《报告》为精装16开本(全版规格:210mm×285mm),图文并茂,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赠阅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权威研究机构;
3.向大型投融资集团、拟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技术和设备研发单位等公开发售;
4.向各图书馆、院校公开发售;
5.在环保行业大型展会公开发售。
三、资料提供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新设备、新产品: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资源化等处理处置设备设施与相关材料,危险废物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及配套软硬件设施,以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性能、技术参数、应用价值的图文说明;
2.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已建、拟在建项目案例;
3.知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运营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循环利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成就、社会贡献;
4.提供稿件须附有不低于300dpi高清晰度照片2-8张,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提供;
5.入选单位LOGO与企业和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400字)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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