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求:19大类固废为危险固废,13类为豁免!环境部对豁免危废有要求,及最新国标危废标志牌式样图

发布时间:2020-07-15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8月15号-16号(线上)

线上培训,线下考核   8.29深圳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一、危废定义

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特点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的一种或几种;需要按危险废物管理的。

二、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三、《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四、《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豁免环节,且满足豁免条件时,可按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五、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名单:

1、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收集和处理的废物。

2、医药废物:化学合成原料药和制剂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物、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废脱色过滤介质、废吸附剂、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3、生物药品制造和农药制造:各种废物。

4、木材行业:五氯酚和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产生的含该防腐剂的污泥和废弃木材残片。主要是含防腐剂的废水处理污泥和木材残片等,

5、废有机溶剂:

含卤素有机溶剂:四氯化碳、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三氯乙烯等。

有毒有机溶剂:苯、苯乙烯、丁醇、丙酮

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正己烷、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苯酚。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其他有机溶剂。

上述有机溶剂(易燃易爆有机溶剂除外)处理过程的废活性炭及其他吸附剂,高沸物和釜底残渣,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不含生化处理污泥)和浮渣。

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主要为含氰化物废物。

7、含油废物:包括油泥、油脚、废弃钻井泥浆、含油污泥不含生化处理污泥)

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炼焦产生的各类焦油残渣

10、含苯类、氯类的化学残渣、重馏分

11、染料、涂料废物:含各类油墨废物

12、有机树脂类废物:

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

13、火药炸药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

14、感光材料废物

15、金属处理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废槽液、槽渣

16、焚烧处理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认为病毒、病菌、细菌等被焚烧处理干净)

17、含金属羰(tang)基化合物质

18、含铬、铍、铜、锌、砷、硒、镉、锑、汞、铅、镍、铊废物

19、无机氟化物、无机氰化物、废酸、废碱、石棉、有机磷化物、有机氰化物、含酚、含醚废物。

危废豁免名单:

1、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2、含铬皮革废碎料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3、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5、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

7、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运输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8、农药废弃包装物,村镇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废管理

10、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经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和处置,转移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11、废弃电路板,运输过程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2、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13、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1)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2)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3)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问: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 GB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标志牌全新改版,标志内图案与老版稍有变化

危险废物标签牌,主要是用于粘贴和系挂于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外的标签

  危险废物分类标牌有爆炸、易燃、助燃、刺激性、有毒、有害腐蚀性、石棉,新版标志牌式样如下图。

  医疗废物标志牌,分为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场所警示标志,医院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警示标志,医疗废物转运车警示标志,请区别。

  国家公布最新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图,适用于各危废产生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环境监测检测公司,危险废物运输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公司。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日前,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其中包括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是重点整治对象,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实施起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由此,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始了!

2020年4月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专门就《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会议中也提到,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是三年专项整治重点之一——危化品的风险防控的一个专项,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在危险废物的安全整治上,《三年行动计划》表明从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等几大方面进行。为了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相关单位要从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管控手段,一是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尤其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二是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将相关行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并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用严格的手段和严密的监管来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是处理危险废物的末端环节,同样也不容忽视。在这一方面上,《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强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同时对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引起重视,尤其是要加快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等的研发。

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也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这一意味着,在危险废物处理领域,接下来或许会制、修订一批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规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危险废物治理的开展,促使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减量化,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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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危废管理与技术实务

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我国危险废物相关政策标准的逐步完善,为危险废物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 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严格 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 险防控水平。”《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 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淘汰落后产能 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出“鼓励、 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加强对从事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专业化、 规模化发展。”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和行 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建设知识型、技能 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和经 营单位举办“第十二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在线培训。 诚邀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815-16日(线上)

考试时间地点:2020829日深圳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在线交流,线下考核


2、培 训 主 题

新固废法下的企业危险废物合规运营


3、培 训 内 容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829深圳组织线下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6、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在线咨询或疫情之后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7、培训费用

  培训费 4800 元/人(含教学、考核、证书工本、专家费等)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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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好处多多

未来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概念科普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政策变动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职业资格有望与技术职称“互评”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此次发文的目的在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


1、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 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晋级评价。

  •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职业资格证的重要性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个人而言,自2018年以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了香饽饽,一路利好不断——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提高就业几率、优先落户口、职称优先评定等。



1


补贴高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2000元。



2


入职受欢迎


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国智造,大众创新的时代,职业资格证书也成为了企业招聘人才的标准条件。可以没有学历证书,可以不提供户口证明,但只要你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就证明你掌握了高级专业技能,是所在行业里技能型人才,哪个公司不喜欢人才?



3


户口优先落


2018年,在各大城市人才争夺、优先落户政策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利好更显优势。如深圳高级职业资格积分为70分,而紧缺类高级工种,则可以直接落户;天津市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只要凭借身份证和高级职业资格证在手机APP上办理,就能够在半个小时左右落户西安。类似利好政策不一而足,遍地开花。



4


职称优先评


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发布,职业资格和职称趋于统一,各省市分别出台对应关系表,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职称或对称使用,特别是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等级证书,与职称评定标准高度契合,逐渐成为企业岗位职称聘任的新标杆。尤其各行业考评员职称聘任,热门岗位,高级职业资格是必须条件不可再低;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也纷纷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列为招聘教职员工的基本要求。高级职业资格已然是各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确定薪酬的优先选项。



5


公租房任挑


各地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已成为政绩考核的必考项目。而享受公租房优先条件的,都不会或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加分项。在杭州,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原来只需要400块钱就租到高逼格的房子,那就是公租房,前提条件当然你要有一份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


子女教育利好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的落户积分为70分,上海、杭州、武汉不低于60分上下。落户前,企业优先招聘,暂住备案,其子女就可以在当地就近入学享受高标准义务教育。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今天这个“考证”的时代,你还不抓紧机会为自己的未来加把劲。


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编委会



关于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并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为总结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概况和热点技术,分析相关政策及其影响、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以及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共同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报告》编委会由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并邀请部分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研发单位的专家作为特邀编委参与编辑、指导。《报告》的组稿发行工作由《报告》编辑办公室(无忧固废网)具体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共同做好编辑工作。具体事宜见编辑说明。

附件:一、编辑说明

二、入编登记表

 

无忧固废网   

2020212


附件一

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编辑说明

一、收录内容

综合反映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建设运营单位的现状、发展,集中展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处置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梳理总结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典型案例。

二、规格、发行及读者对象

1.《报告》为精装16开本(全版规格:210mm×285mm),图文并茂,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赠阅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权威研究机构;

3.向大型投融资集团、拟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技术和设备研发单位等公开发售;

4.向各图书馆、院校公开发售;

5.在环保行业大型展会公开发售。

三、资料提供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新设备、新产品: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资源化等处理处置设备设施与相关材料,危险废物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及配套软硬件设施,以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性能、技术参数、应用价值的图文说明;

2.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已建、拟在建项目案例;

3.知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运营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循环利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成就、社会贡献;

4.提供稿件须附有不低于300dpi高清晰度照片2-8张,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提供;

5.入选单位LOGO与企业和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400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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