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固废管理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固危前沿
我省固废管理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立足于打硬仗打胜仗,严防环境风险
一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存在漏洞。现行《固废法》仅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有审批要求,对一般固体废物却没有审批要求。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这一法律管理漏洞,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名义跨省转移,规避监管,转入后可能进行非法倾倒,如2019年破获的九江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案。
二是执法监督还存在不足。由于跨区域转移固体废物存在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加之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人员专业素质、执法装备等基础能力较弱,导致涉废违法行为监管存在不足。
针对当前我省固体废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将从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规范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为。严格执行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对一般固体废物转入我省贮存、处置的,须由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商请我厅同意,我厅将严把审批关口;对一般固体废物转入我省综合利用的,由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我厅,我厅将加强监管,及时跟踪转入利用价值不高的固体废物利用去向,避免固体废物转入我省后非法倾倒的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继续保持涉危险废物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和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对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行省级挂牌督办,曝光一批典型涉危环境违法行为案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一是严格控制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准入。严格控制省内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的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建项目,支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价值高、二次污染相对可控的项目。液态危险废物不得转入,固态危险废物原料也应以省内为主,如涉及跨省转移,其接收外省危险废物原料不得超过年综合利用量的30%。
二是建立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类别“黑名单”制度。将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处理过程污染大的危险废物纳入“黑名单”管理,严禁跨省转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黑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严格跨省转入条件审核。针对目前部分经营单位转入危险废物利用价值低,主要赚取处置费、带来突出的二次污染问题,我们结合各类型企业环评及实际转移情况,设定以表面处理废物为主的跨省转入危险废物原料有价主元素最低限值要求。四是严格跨省转入申请材料审核。加大对跨省转入危险废物成分含量随机抽查检测比例和频次,将提供虚假产废工艺、检测报告(危险废物成分随机抽查检测含量与提供的检测报告结果有重大差异)等申请材料的跨省转入申请单位列入黑名单。经查实接收单位和检测单位参与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资料来源:江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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