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固废管理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固危前沿

7月28日上午10:00,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厅召开2020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围绕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应大家关心的问题。
邹寒山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在生态环境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重金属、化学品、尾矿库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我省固废管理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立足于打硬仗打胜仗,严防环境风险


1.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讲政治勇履职,尽显铁军担当。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保铁军的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定位,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并建立全省医疗废物联防联处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统筹调度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当日收集、当日转运、当日处置。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由79.5吨/天提升到113.5吨/天,应急处置能力达506.5吨/天。

2.在风险防控攻坚战中讲方法敢作为,开展整治排查。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着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一是牵头制定《江西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危险废物安全防控机制等五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等工作,积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动与协作,在破获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案件中联合监管取得较好成效;三是扎实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清废行动”、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58个,目前已整改157个,全省117个开发区污水处理厂,94个已产污泥的已完成或正在开展污泥属性鉴别工作;四是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等8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对所有尾矿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以奖代补”正向激励尾矿库治理,在去年已奖补重点尾矿库750万元基础上,今年拟继续奖补12座重点尾矿库600万元,目前已有106座尾矿库完成了污染治理工作;五是完成了全省2019年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评估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项目,动态更新省级减排项目库,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六是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已实现对6798家涉危企业的信息化管理。

二、立足于强实力提能力,加快补齐短板

1.摸清家底,在提升危废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发挥省固废中心等科研单位优势,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展了危险废物评估、调查、鉴别等工作,安排160万元资金用于全省涉危险废物企业摸底调查工作,计划7月底完成;二是持续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目前,全省建成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共10个,处置能力47.95万吨/年,在建项目3个,预计到今年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可达70万吨/年以上。

2.科学谋划,在优化完善规划布局上下功夫。根据全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情况以及经济发展需求,组织编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设规划,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合理布局和建设规模,补齐我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短板与不足。规划编制工作3月份启动,6月初完成了全省医疗废物建设规划供省发改委参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规划仍在编制中。

三、立足于抓重点突亮点,提高服务水平

1.健全制度体系抓规范,夯实依法治理根基。一是印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改革现行的重金属总量分配方式,打破以市、县为调控单元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和管理工作;二是为贯彻落实好“三个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三是研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固体废物管理审批审查方式的通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2.大力推进试点抓示范,确保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积极推广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目前南昌市已有2家试点单位建成了贮存场所、收集运输体系并投入运营,要求各地按照南昌模式,到2020年底每个设区市至少开展1个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工作。二是建立跨省危险废物监管合作机制。我厅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审批,上半年完成跨省转移网上审批20多项。根据协议,两省将在信息共享、应急处理等方面加强合作。三是开展钨渣“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编制完成了《江西省钨冶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待生态环境部反馈指导意见后,尽快印发实施。四是大力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设了13处集中转移点、137处收集转运点,并给相关试点单位核发了收集贮存经营许可证。五是推进瑞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导瑞金市利用废弃矿山打造成红色旅游资源,建立了“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还田利用-培育健康土壤-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完善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城市垃圾收集处置体系等,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瑞金模式”。

3.促进“六稳”“六保”抓服务,精准支持复工复产。一是为服务“疫后”经济恢复,深入实施告知承诺“马上办”、远程办公“网上办”、证照到期“顺延办”、豁免审批“自主办”等一系列特事特办措施,积极推行“云评审”,实现项目审查审批“一次不跑”“不见面”办理,全面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按照“放管服”要求在“赣服通”上线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实施网上登记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节省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和成本。

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总体工作思路,抓好落实。一是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工作、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攻坚战硬任务;二是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大力加强对危险废物、尾矿库、危化品、重金属环境监管,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三是组织开展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等六项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固体法》要求,提前谋划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备案信息平台建设,督促企业上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五是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领域的生态环保铁军。

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心、关注江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和监督,增加各级政府及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利用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媒体问答



江西卫视: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特别是跨省倾倒现象时有发生,请问邹寒山处长,作为监管部门将如何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邹寒山:我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总体有序有效,但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特别是跨省倾倒现象也时有发生,这表明固体废物的监管上还存在盲点和不足。

一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存在漏洞。现行《固废法》仅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有审批要求,对一般固体废物却没有审批要求。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这一法律管理漏洞,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名义跨省转移,规避监管,转入后可能进行非法倾倒,如2019年破获的九江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案。

二是执法监督还存在不足。由于跨区域转移固体废物存在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加之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人员专业素质、执法装备等基础能力较弱,导致涉废违法行为监管存在不足。

针对当前我省固体废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将从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规范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为。严格执行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对一般固体废物转入我省贮存、处置的,须由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商请我厅同意,我厅将严把审批关口;对一般固体废物转入我省综合利用的,由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我厅,我厅将加强监管,及时跟踪转入利用价值不高的固体废物利用去向,避免固体废物转入我省后非法倾倒的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继续保持涉危险废物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和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对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行省级挂牌督办,曝光一批典型涉危环境违法行为案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江西日报:前面邹寒山处长介绍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管控举措,针对近年来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量较大的情况,请问郑文育二级调研员,我省主要有哪些措施管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



郑文育:针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国家和省里都出台了一系列规定,目前我省主要管控措施有:

一是严格控制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准入。严格控制省内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的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建项目,支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价值高、二次污染相对可控的项目。液态危险废物不得转入,固态危险废物原料也应以省内为主,如涉及跨省转移,其接收外省危险废物原料不得超过年综合利用量的30%。

二是建立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类别“黑名单”制度。将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处理过程污染大的危险废物纳入“黑名单”管理,严禁跨省转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黑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严格跨省转入条件审核。针对目前部分经营单位转入危险废物利用价值低,主要赚取处置费、带来突出的二次污染问题,我们结合各类型企业环评及实际转移情况,设定以表面处理废物为主的跨省转入危险废物原料有价主元素最低限值要求。四是严格跨省转入申请材料审核。加大对跨省转入危险废物成分含量随机抽查检测比例和频次,将提供虚假产废工艺、检测报告(危险废物成分随机抽查检测含量与提供的检测报告结果有重大差异)等申请材料的跨省转入申请单位列入黑名单。经查实接收单位和检测单位参与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资料来源:江西环境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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