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变经营者,能否沿用旧的环评手续继续经营?排污许可证呢?
发布时间:2020-08-0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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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企业转变经营者,能否沿用旧的环评手续继续经营
内容:
企业A已办理环评手续,但由于经营不善并负有债务,企业A将生产项目出售给企业B,企业B能否在不超出原审批内容的情况下沿用企业A的环评手续继续生产经营?如果不能,企业B需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沿用企业A的环评手续?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若拟转让公司尚未注销,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保持不变,仅建设单位发生变化,则无需重办理新环评,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仍按原环评及批复执行,并按要求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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