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环保严查来袭!227个督查组进驻!@企业应对、整改攻略,再也不怕环保督查!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10月16-18日  浙江杭州

会议规模:500人

年度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火热招募中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同微信

近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正进一步组织227个工作组,到78个城市开展第二轮次强化监督帮扶,指导和帮助地方政府及企业切实减少VOCs排放,提升臭氧治理能力。




北京、山东,以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宿迁等多地发出了“给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一封信”,呼吁企业严格守法、公众积极参与。杭州、太原、济宁、淄博、南通、徐州等城市分别开出了第一张VOCs罚单。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广东等省(市)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夜间错时加油和装卸油。


刘友宾介绍,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为加强VOCs治理,有效控制臭氧污染,生态环境部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为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有效减少VOCs产生。



据了解,近期河北、浙江、四川、重庆等25个省市地区均加速了对于VOC的大力整理和检查的脚步,对于VOC排放企业做出了错峰生产作业,错峰喷涂。错峰加油等措施。

▶▶▶浙江省
义乌生态环境分局精准开展“四重点”错峰生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汽修行业)的重点工序(喷涂工序)开展重点时段(夏秋季10:00-17:00)错峰生产,通过合理安排喷漆时间来避开臭氧浓度高峰期。鼓励汽修企业使用水性、高固份等低(无)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鼓励有喷漆工艺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与钣喷中心开展业务协作;要求企业规范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废气治理设施运维工作,确保企业VOCs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山西省
运城市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化工(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表面喷涂(工业涂装、家具制造、铸造行业等)、印刷(包装印刷、书刊印刷、印刷等)、其他行业(塑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等)等重点行业,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分局将组织力量,随机抽查相关企业,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日常监督,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临汾市印发了《临汾市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对焦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5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形成组织推动、监测预警、政策支持、执法监管、信息公开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力确保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


▶▶▶安徽省
制定了《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通过为期近100天(7月至9月)攻坚行动,开展“十个一”工作,实现“十百千”目标,即在全省力争建设10个VOCs综合治理示范园区,树立100个VOCs治理示范企业,提升1000个以上企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在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化工领域、工业涂装领域、包装印刷领域、油品储运销领域等。


▶▶▶四川省
德阳市对部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行错峰或错时生产,夏季错峰错时生产的重点行业涉及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年排放量在10吨以上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的企业8:00-20:00时段停止生产。

此外,还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大污染物源头替代力度。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将严格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有序推进化工类、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


▶▶▶湖南省
持续对汽修行业、工业企业、油品储运和包装印刷重拳整治,对完成整治的涉VOCs企业做好日常监管,完成剩余33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科学、错峰安排建筑物和道路桥梁的粉刷、喷涂、铺装,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涂料,严禁露天喷涂。


▶▶▶山东省
全面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夏秋季VOCs治理专项行动,对青岛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夏秋季(7月-9月)错时加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6:30-次日9:00,同时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倡导1公里内步行,5公里内选择公交,私家车加油时间原则上在18:00-次日9:00。

临沂市兰山区使用油性涂料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企业严禁白天喷涂作业,每日20:00-次日6:00为喷漆作业时间。

滕州市7月至10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通过VOCs走航车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排查,聘请省环科院专家常驻进行全面专业指导。


济南市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喷漆,焊接作业必须采取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措施;涉VOCs排放的施工工序尽量避开6月至9月夏季高温季节。6月至9月份的每天10时至17时(不含下雨天)暂停涉VOCS排放工序,工地施工现场禁止墙体喷涂、各类管道与构件防腐喷涂、围栏喷(刷)油漆及切割焊接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施工作业。


▶▶▶天津市
天津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联合检查。对区内15家加油站开展了现场检查,2通过专项检查着重纠正加油站台账不完善、加油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鼓励夜间接卸油、错峰优惠加油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加油站产生的VOCs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


▶▶▶吉林省

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设备,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以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一步深入开展排查。


对2020年7月1日起,未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企业,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尽快实施污染治理,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企业、产业聚集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甘肃省
兰州市大气办出台《兰州市2020年夏秋季挥发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明确今年夏秋季(7—9月),在全市范围内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明显下降。7月至9月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西固区实行24小时驻区监管,协同西固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人对兰石化及周边石化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督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管制标准及要求。


▶▶▶陕西省
宝鸡召开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宝鸡市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臭氧高值区域及远程监督帮扶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建立培训台账,提高宣传覆盖面;要严格执法,对无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加大惩处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倒逼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


▶▶▶重庆市
强化汽修行业喷涂管控方面,全区37家有喷涂工艺的汽修店将不得在12:00—19:00期间进行喷涂作业。此外,还开展汽修行业喷涂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实现规范储存管理;每天开展巡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暗访督查维修企业150家次,发放《重庆市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告知书》52份。


▶▶▶河南省
发布《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倡议书》,呼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全面提高企业(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从身边做起,使用环保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倡导夜间给车辆加油;坚持绿色出行,倡导夜晚车辆加油(20:00~6:00时段),全面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生成。

郑州市7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引导和鼓励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河北省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散逸以及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鼓励企业实施错时生产,合理安排涉及臭氧产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设施运行时间,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错开7-9月。


▶▶▶辽宁省
大连市要求7月至9月原则上不安排沥青道路摊铺、道路划线、大面积建筑外墙涂刷、钢结构涂刷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市政作业;在7月至9月的12时至16时停用喷涂、印刷等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


▶▶▶北京市
构建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体系,推进VOCs管理减排。发挥标准约束引领作用,先后出台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工业涂装工序、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电子工业、有机化学品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VOCs排放限值,引导企业加快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在源头减排方面,京津冀三地发布首个联合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并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加强含VOCs建筑类涂料、胶粘剂等的抽检,大力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在生活、生产活动中的使用,进一步降低VOCs的无组织排放。


▶▶▶湖北省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石化、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70余个,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完成585台开启式干洗机淘汰,并持续开展露天喷涂污染问题的巡查整治。


▶▶▶江苏省
徐州市要求重点做好“4+2”区域635家工业企业涉VOCs产排工序、89家汽修企业喷涂工序的错峰生产工作。对一些涉VOCs产排工序不影响整体生产的行业,对涉VOCs产排工序实施9:00—16:00错峰生产。如过渡期未能完成,涉VOCs排放工段或工序自6月1日起实施9:00—16:00错峰生产。


▶▶▶浙江省
余杭区要求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光照强烈时段,对大中型房屋和市政设施装修等室外作业(道路应急抢修除外)中,涉及使用涂料、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即10点至16点之间不得作业。


▶▶▶广东省
要求突出抓好污染物源头减排,对空气质量指标高值的国控站点周边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并实施差异化、网格化精细管控。加强石化、印刷、家具等VOCs重点排放源,以及柴油货车、工业锅炉、炉窑、“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监管。大力推进VOCs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改,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执法检查。加强对使用活性炭吸附企业和油气回收现场监管。

深圳市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云南省
普洱市要求,当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立即采取错峰建设,停止室外喷涂、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对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大于1吨企业,达不到综合治理相关要求的严格限产50%。

据了解,化工行业作为重点行业,是历次VOC专项整治中的重点,而塑料制品行业更是重中之重,无论是生产还是加工过程中,一个环节不达标,就会造成VOC排放超标,继而污染环境,对大气环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自5月以来,众多地区陆续开展了VOC治理,给众多化工企业敲响了警钟,要时刻注意绿色环保,VOC减排等。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曾表示,VOCs治理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短板,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将成为今年下半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重点。而未来中央第二轮第二批环保督察的开启,也将促进“禁油令”的加速推行。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送了面向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面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面向社会公众的《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等1套3本书籍;其中针对于不同行业的各类VOCs治污设施如何执法检查、如何合理改进都有好的建议要点,摘录以下部分供企业自查。

VOCs设施的环保检查/企业自查要点

附:汇总一份“水、气、声、渣”自查整改攻略,供企业参考借鉴:

一、环保合规性

二、环保验收手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是对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因此对于部分建设项目(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在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未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含施工期临时设施),则不需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的验收报告中予以相应的说明即可。
  水、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水、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竣工后均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不再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三、涉废气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1、废气检查
2、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3、无组织排放源
4、废气收集、输送
5、废气治理

四、涉废水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1、污水设施检查
2、污水排放口检查
3、排水量、水质检查
4、实行雨污分流
5、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
6、排放口设置

五、涉固废自查整改及危废管理

2、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3、严格遵守收集、贮存要求
4、严格遵守运输要求
5、严格遵守转移要求
6、合法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

六、厂区、车间环境管理

七、环保检查现场注意要点

1、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来源:生态环境部、VOCs前沿,烟台环境

3、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小企业主需要加强主动学习意识,制定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科学方案和行动路线。政府部门要“疏堵结合”、加强引导和培训力度。相信经过这一轮全国范围的“大洗牌”之后,相关要素价格会适度上扬,企业未来利润必定合理回归,达到一劳永逸、长效发展效果。
  希望相关企业积极做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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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204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9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完善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污染担责,细化了治理相关制度,并严格了法律责任。

为强化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对新《固废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标准的理解,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挑战与机遇,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01016-18杭州召开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1016-18日(16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题

新《固废法》下的危险废物产业挑战与机遇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会议内容

1016日 注册报到

10:00-21:00

注册报到

1017上午

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09:00-12:00

-新《固废法》对危险废物产业的影响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与豁免管理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1017下午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一)

14:00-17:00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含矿物油废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与实践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与设备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17:00-18:00

对话:如何应对危废产业的红海危机?

1018上午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二)

09:00-12:0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解读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进展——以污泥飞灰制轻集料为例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电厂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1018下午

危险废物处置运营管理与项目路演专题论坛

14:00-18:00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智慧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过热蒸汽碳化高COD危废渣盐及有机废弃物的产业化装置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报社固废产业服务平台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中国环境报社   中国环境网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为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以及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请相关单位填写技术征集表或需求征集表,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相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工程案例以及需求信息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优秀案例还将在无忧固废网相关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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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编委会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并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为总结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概况和热点技术,分析相关政策及其影响、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以及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共同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报告》编委会由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并邀请部分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研发单位的专家作为特邀编委参与编辑、指导。《报告》的组稿发行工作由《报告》编辑办公室(无忧固废网)具体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共同做好编辑工作。具体事宜见编辑说明。

附件:一、编辑说明

二、入编登记表

 

无忧固废网   

2020212


附件一

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编辑说明

一、收录内容

综合反映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建设运营单位的现状、发展,集中展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处置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梳理总结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典型案例。

二、规格、发行及读者对象

1.《报告》为精装16开本(全版规格:210mm×285mm),图文并茂,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赠阅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权威研究机构;

3.向大型投融资集团、拟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技术和设备研发单位等公开发售;

4.向各图书馆、院校公开发售;

5.在环保行业大型展会公开发售。

三、资料提供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新设备、新产品: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资源化等处理处置设备设施与相关材料,危险废物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及配套软硬件设施,以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性能、技术参数、应用价值的图文说明;

2.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已建、拟在建项目案例;

3.知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运营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循环利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成就、社会贡献;

4.提供稿件须附有不低于300dpi高清晰度照片2-8张,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提供;

5.入选单位LOGO与企业和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400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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