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复函:废弃机油桶、废油漆桶是否属于危废?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10月16-18日 浙江杭州
会议规模:500人
年度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火热招募中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同微信)
危废处置去向不好找?超低排放和脱硫废水零排放太贵?VOCs治理咋弄?高浓废水咋处理?环评手续繁琐?自主验收怎么办?请加微信eprens
有网友提出疑问:
1、废弃机油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桶到底属不属于危险废物?有说属于的,也有说不属于的,我很困惑!
2、喷涂的废油漆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这个在新名录里找不到对应?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11]87号
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弃机油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你办《关于对相关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管理如何具体适用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请示》(津政法制〔201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包括未使用完毕残留附着在机油桶中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所列“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所列“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将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情形。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包括未使用完毕残留附着在机油桶中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所列“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疑问: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所列“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医废处置公司齐聚杭州,一年一度医废论坛千万别错过!
这些类是危废:
编号 废物类别 编号 废物类别
HW01 医疗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HW02 医药废物 HW14 新化学物质废物
HW03 废药物、药品 HW15 爆炸性废物
HW04 农药废物 HW16 感光材料废物
HW05 木材防腐剂废物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HW18 焚烧处置残渣
HW07 热处理含氰废物 HW19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HW20 含铍废物
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21 含铬废物
HW10 含多氯联苯废物 HW22 含铜废物
HW11 精(蒸) 馏残渣 HW23 含锌废物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HW24 含砷废物
HW25 含硒废物 HW38 有机氰化物废物
HW26 含镉废物 HW39 含酚废物
HW27 含锑废物 HW40 含醚废物
HW28 含碲废物 HW41 废卤化有机溶剂(合并HW06)
HW29 含汞废物 HW42 废有机溶剂(合并HW06)
HW30 含铊废物 HW43 删除(原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
HW31 含铅废物 HW44 删除(原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
HW32 无机氟化物废物 HW45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HW33 无机氰化物废物 HW46 含镍废物
HW34 废酸 HW47 含钡废物
HW35 废碱 HW48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HW36 石棉废物 HW49 其他废物
HW37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HW50 废催化剂
联合发布单位有什么变化?意味着什么?
2008年版联合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
2016年版联合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联合公安部发布,主要是为了明确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公安部具有直接根据名录认定危险废物的权利
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全过程不”: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转移过程”: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
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的,应该如何对其归类?
在《名录》第八条中规定,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如鉴别后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害成分为砷,其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应为“900-000-24”
关于《名录》中“行业来源”的具体解释和范围,应以什么为依据?
《名录》行业来源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在确定废物行业来源时应遵循该标准中第3.1条原则,即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与废物产生有关的活动确定废物产生的行业
在根据名录进行判断的时候,是应该以行业来源优先,还是废物描述优先?
在根据《名录》进行判断的时候,应该采取以废物产生源描述为主,以行业来源为辅的原则进行判断。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应以废物描述为主要判断依据
《名录》修订后,涉及的建设项目环评变更、危废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如何办理?有无时间要求?
在新《名录》颁布实施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核和批复均需要按照新《名录》实行
但是在此之前已经颁发的许可证和已经获得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仍然执行原有《名录》
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名录》颁布后则应该执行新《名录》
《名录》中列出了很多种液态废物如母液、废液等,进入企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的母液、废液,是应按照废水管理还是液态废物?
列入《名录》的废母液、废液属于液态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
这些液态废物一般无法通过常规水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因此也就不能直接进入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水基液态废物需经过必要的预处理后其达到入场标准的污水可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可以通过常规水处理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使其达标排放(包括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废水不属于固体废物,因而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对于企业归类为“副产物”的物质,是否可以直接对照名录进行判断?
企业归类为“副产物”的物质,应当首先确定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如果属于固体废物的再依据《名录》或鉴别标准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名录中900-042-49类废物描述为“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是否表明这类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废物都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都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第10项,此类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环节可豁免,即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后,转移过程和处置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名录中900-041-49类废物描述为“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如何确定某种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危险特性?
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特性(标注为“T”)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是否标有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附录A-附录E
化学品的MSDS
装齿轮油和液压油的空桶算不算危废?如果用来装柴油、洗几次后里面就很干净了,还算危废吗?油漆桶算危废?
洗干净没有标准
“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用于原始用途不是固废,否则属于900-041-49
工业废水生化处理污泥是不是危废?新名录中很多类别的污泥都写了“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40 CFR 261.7规定空容器或内衬不属于危险废物
压缩气体类的危险废物容器:如果其容器气体压力与大气压相同,可以认为是空容器
急性毒性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内衬:采用合适清洗3次或其他同等效果的处理方法去除急性毒性物质后;或者容器采用内衬避免外壳与化学品接触,在除去内衬后可作为空容器
其他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内衬:移除废物后,容器或内衬底部残余小于2.5cm;同时,容积低于110加仑(1加仑=3.8升)的容器内,残余废物不超过容器或内衬总容量的3%;超过110加仑的容器内,残余废物不超过容器或内衬总容量的0.3%
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含油抹布” ,这里指的含油抹布是指含那些油类的抹布,是所有的吗?
指所有矿物油,不包括有机溶剂
一些废物在2008版《名录》中,但不在新名录中,是不是意味着这些废物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名录是危废鉴别的一种手段,根据具体的废物确定是否需要开展危险特性鉴别,依据特性鉴别的结果明确是否属于危废排除清单
来源:环保部
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完善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污染担责,细化了治理相关制度,并严格了法律责任。
为强化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对新《固废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标准的理解,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挑战与机遇,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0年10月16-18日在杭州召开“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6-18日(16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题
新《固废法》下的危险废物产业挑战与机遇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内容 |
10月16日 注册报到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10月17日上午 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
09:00-12:00 | -新《固废法》对危险废物产业的影响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与豁免管理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
10月17日下午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一) | |
14:00-17:00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含矿物油废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与实践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与设备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17:00-18:00 | 对话:如何应对危废产业的红海危机? |
10月18日上午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二) | |
09:00-12:00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解读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进展——以污泥飞灰制轻集料为例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电厂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10月18日下午 危险废物处置运营管理与项目路演专题论坛 | |
14:00-18:00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智慧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过热蒸汽碳化高COD危废渣盐及有机废弃物的产业化装置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报社固废产业服务平台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中国环境报社 中国环境网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为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以及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请相关单位填写技术征集表或需求征集表,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相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工程案例以及需求信息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优秀案例还将在无忧固废网相关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七、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编委会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并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为总结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概况和热点技术,分析相关政策及其影响、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以及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共同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报告》编委会由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并邀请部分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研发单位的专家作为特邀编委参与编辑、指导。《报告》的组稿发行工作由《报告》编辑办公室(无忧固废网)具体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共同做好编辑工作。具体事宜见编辑说明。
附件:一、编辑说明
二、入编登记表
无忧固废网
2020年2月12日
附件一
《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编辑说明
一、收录内容
综合反映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建设运营单位的现状、发展,集中展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处置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梳理总结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典型案例。
二、规格、发行及读者对象
1.《报告》为精装16开本(全版规格:210mm×285mm),图文并茂,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赠阅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权威研究机构;
3.向大型投融资集团、拟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技术和设备研发单位等公开发售;
4.向各图书馆、院校公开发售;
5.在环保行业大型展会公开发售。
三、资料提供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新设备、新产品: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资源化等处理处置设备设施与相关材料,危险废物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及配套软硬件设施,以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性能、技术参数、应用价值的图文说明;
2.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已建、拟在建项目案例;
3.知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运营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循环利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成就、社会贡献;
4.提供稿件须附有不低于300dpi高清晰度照片2-8张,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提供;
5.入选单位LOGO与企业和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400字)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报名链接(请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