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通报批评4家建设单位,通报1个审批部门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企事业环保

轻松学习环保知识,长按识别关注以下二维码

详细推文见文后


关于通报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我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涉及北京市、辽宁省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28份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发现,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和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和结果错误、未按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的部分环境保护措施或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永久免费查看环保文件而且奖品不断!欢迎长按识别二维码使用环保小智

(电脑上打开网址:http://qs.qsyhbgj.com/#/h5download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规定,对4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6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4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1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应当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免费查看国家和地方环保通报,请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各地环保群

  

附件2020年上半年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

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依据

技术评估单位

审批

部门

后续监管意见

1

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制备PET用放射性核素及医用放射性药物分装、销售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相关要求给出本项目工作场所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2.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F-18核素未按照《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号)的相关要求选取放射性药品生产活动的操作方式,导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相应缩小了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和错误。未对Sr-89核素的应用过程和辐射影响进行分析,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描述项目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以及运行阶段对环境的辐射影响”的要求;Mo-99和Tc-99m核素的实际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计算错误。

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91210105730794850F)

 

编制主持人:谭艳坤(BH007921)

 

主要编制人员:曲建伟

(BH007900)

曹旭

(BH005765)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部门应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正确核算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年最大用量等开展工作,确保该项目的辐射工作场所不超出环评批复的等级,并满足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要求。

2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γ刀治疗新建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和结果错误。根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环境影响分析要求,该项目未对类比对象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未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6.4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分区。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121000004630045772)

编制主持人:曹洪亮

(HP00016273)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辐射环境安全及影响的审查和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确保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3

沈阳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中心PET-CT新建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沈阳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提出的部分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1.对PET-CT治疗场所进行了辐射分区,将PET-CT扫描间、VIP候诊室、二次候诊室、留观室、抢救室等涉及放射性操作或注射后病人停留区域划分为监督区,不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6.4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中的相关要求。

2.影像中心负一层将核医学科产生的放射性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衰变池,再经化粪池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不符合《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9.2中“应分类收集放射性废物和非放射性废物”的要求。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12100000400777679W)

编制主持人:周磊(HP00017700)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辐射环境安全及影响的审查和监管,确保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及放射性“三废”处理措施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4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沈阳维修基地X射线检测上项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维修基地

提出的部分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1.该报告未按照《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4.1.2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区和控制区进行划分或描述。

2. 该报告仅对工件门联锁装置进行了描述,未对人员门门机联锁装置进行描述,不符合《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4.1中关于设置门机联锁(包括人员门和货物门)的要求。

 

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11400397872164P)

 

编制主持人:刘芳(BH010968)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辐射环境安全及影响的审查和监管,落实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原则,确保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注:本表中所称《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推广:

随着环评制度的改革,环评机构职能转变,向环境服务发展,大部分环评机构陆续开展环境服务即环保管家服务。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提高环保管家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环保管家职责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模式,指导环保管家开展日常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联合北京中企润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生态环境综合服务暨环保管家精讲培训班”。

一、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及报名截至日期

1、培训方式:网上授课
2、培训时间:2020年9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截至日期:2020年9月23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二、培训对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运维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大气(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土壤及地下水评估修复、黑臭水体及生态修复、废旧矿山生态修复等服务机构
3、各生产型排污企业有关负责人
4、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5、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6、环保设备生产厂家
7、有意愿从事环保行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4、 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5、 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 “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 “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  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4、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 “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四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3、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第五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税费平移——绿色税收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六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 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 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 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四、证书及企业荣誉牌匾颁发查询

1、参加完规定的线上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颁发《环保管家》证书,该证书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http://www.cnzgrz.org.cn)查询。

2、同一单位参训3人以上(含3人),颁发企业荣誉牌匾一块《环境治理总承包施工能力等级证书环保管家先行示范单位(甲级)》。查询网址:http://www.wolde.com.cn 。

(牌匾样式)



五、收费标准:
350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授课费及认证费)。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报名截至日期至少二天前填写报名表。
2、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 13020076403(同微信)

七、监督电话:刘老师 15510623239  

八、备注:

本次课程由北京中企润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2期环保管家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2期环保管家培训费(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报名表



证书样式


证书说明
1、本证书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颁发。证书实行统一登记注册编号管理。
2、本证书是企业评级,企业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
3、本证书是个人岗位聘用、任职、晋升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附红头文件1:生态环境综合服务暨“环保管家”精讲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附红头文件2: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专业化人才培训暨环境管理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附红头文件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附红头文件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附红头文件5: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精讲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附红头文件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及安例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附红头文件7: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班的通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更多详情,请微信扫描咨询:

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关注

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