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消息:回收老板注意!废电池怎么处理,明确了!时间不超过90天,重量不超过 3 吨!没资质这3类废品千万不能碰!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11月28-30日 南京
危废收集行业新设备展位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关于废电池的回收和存储,一直是电动车行业商家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两项新规,其中对废电池回收、收集、转运、存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与电动车行业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电动车店及维修店经营中产生的废电池明确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明确,收集网点暂存时间应不超过 90 天,重量应不超过 3 吨;
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面积不少于 3平方米。
2、有防止废铅蓄电池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蚀包装容器。
3、废铅蓄电池应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
4、在显著位置张贴废铅蓄电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标志。
二、废电池必须销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应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 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活动。
三、对于废电池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及收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
总结:废电池回收将呈现规范化的趋势
以前,废旧电池回收有许多非正规渠道,因成本低,往往会出现高价跨省收购的情况,而许多人囤下旧电池,会待价而沽,卖给价格更高的回收人。新法规不仅明确规定了回收必须具有正规许可证,同时规定不允许把废旧电池卖给非正规回收渠道,而跨省回收更是不可能。回收厂商还必须拥有正规的回收许可证,正规的专用回收车辆,跨省市运输还必须通过申请拿到许可证,可以说门槛陡然提升。
未来的废旧电池回收市场:会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回收,电池厂商销售回收或将一体化,完全正规化运作,并有严格的监控管理。
修订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固废法》修订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 现行法律罚则 | 修订案罚则 |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 无 | 5-20万元罚款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 无 | 10-100万元罚款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 无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 2-20万元罚款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2-2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 1-10万元罚款 | 10-100万元罚款 |
|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 | 无 | 退运,50万-500万元罚款 |
| 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 限产或停产,50万-200万元罚款 |
|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 责令停业或关闭,100万-50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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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各有关单位: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2020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目前,重庆、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已逐步开展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解决了小微企业不能及时、高效地处理的问题,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协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的最佳环境实践和设备,促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的规范化、标准化,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20年11月28-30日在南京共同举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政策研究、环境管理、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的规范化发展。
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8-日30(28日报到)
地点:南京市
大数据助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一)会议报告
1. 我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政策解读
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相关标准解读
3. 相关省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现状
4. 典型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5. 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产品类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探讨
6.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7. 小散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8. 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制度探讨
9.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介绍
10. 危险废物第三方服务模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企业服务延伸
11. 危险废物收集企业与处理处置企业的协同发展
12.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13.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14.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15.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16.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17.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18.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3.广泛应用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信息系统或解决方案提供商,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
4.相关产业园区负责人;
5.相关咨询、科研单位、投融资机构的负责人;
6.相关媒体。
1.精准对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相关设备设施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A类(参会费用):2800/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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