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270吨危险废物,11人获刑!为省90万元处理费,却被罚近300万,企业自行处置,提醒企业危废处置务必要合法!

发布时间:2020-11-10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11月28-30日  南京市

危废收集行业新设备展位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佛山日报讯 记者吕小洁 通讯员刘国强报道:昨日,记者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三水此前侦破一起团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目前,犯罪团伙一共11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这是三水今年首例因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被批准逮捕的案件。

今年8月11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接到举报,位于南山镇的佛山农业科学研究所正门东面约150米空地处,有人偷倒固体废物。经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发现非法倾倒物质为危险废物铝灰等。9月15日,案件移交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立案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相关部门对固体废物进行抽样检测。/通讯员供图

经查,龙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通过转包、雇佣的形式,实施倾倒铝灰等危险废物,并从中谋取利益。其中4人直接实施了非法倾倒废物的行为,一共偷倒铝灰等危险废物9车,每车重量约30吨,分别偷倒于南山镇原北江二厂厂内及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对面基围边一空地上。

该案的非法行为导致其中一处土壤污染严重,造成经济损失高达70余万元;另一处污染情况正在评估中。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全面审查后,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依法对该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非法倾倒铝灰现场航拍图。/通讯员供图

此案是三水今年首例因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被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部门将继续侦查该案,侦查结束后将移送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将通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损害修复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检察机关还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有关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排查线索、核查重点、合力打击、集中清理、曝光典型、全民参与等一系列措施,从严从重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三水的绿水青山。

【科普】:铝灰有什么危害?

铝灰是电解铝企业和铝熔铸企业产生的废料。铝灰对环境的主要污染是氟的污染,铝灰里的含氟量超出正常规定值的3-4倍。铝灰里大量的氟元素会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人畜饮用后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影响,氟和人体骨骼的主要成分钙反应,破坏骨骼的含钙量,造成缺钙,骨骼松软,牙齿脱落等。

铝灰对环境还会造成粉尘、氨气等污染,铝灰遇水呈碱性,会破坏土壤酸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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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90万元处理费,却被罚近300万,11人获刑!

三门一家企业为了省90万元的处理费,结果被罚了近300万元。公司11人被判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的处罚。

这家企业是某合成革生产公司, 2010年投入生产,干法生产线1条,湿法生产线2条。据了解,在生产合成革过程中,剩下的精馏残渣是一种黑色油状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毒性,人体吸收后可能会导致急性中毒、肺水肿等症状,严重会导致昏迷甚至死亡。这本应交由第三方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理价格在每吨几千元不等,但合成革公司为了节省下这笔费用,动起了“歪心思”。

该公司总经理郑某授意管理人员方某和锅炉房班组长宋某商量,指使锅炉房的工人将公司日常生产精馏残渣,倾倒在煤里搅拌,并通过锅炉焚烧的方式进行非法处置,每桶给予锅炉房额外提成20元。

加了“料”的煤,在燃烧中看似和普通煤没区别,且本需要几千块处理费的残渣,一下就烧没了,还不被任何人发现,这让该公司更坚信了混合燃烧的决定。经统计,8年来,这家公司通过焚烧累计排放精馏残渣300吨以上。按照每吨精馏残渣处理费3000元计算,共“节省”90万元。

2018年4月,经群众举报,三门县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此案移送三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家企业的“恶行”才渐渐浮出水面。三门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该公司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一审判决该合成革公司因环境污染罪缴纳罚金30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51.163万元,并承担主要属性分析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用15万元。同时,公司内部共有11人,因参与违法处理危险废物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一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危废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1、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2、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3、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4、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危废处置和利用,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一、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图片示例:



 

     二、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三、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为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识别标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4. 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核查应注意的事项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需调阅的相关资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环评关于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的分析结论。

 

2. 申报登记证明(比如:年度环统、年度排污申报,以及试点区域的网上申报等)

 

固废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数量、去向记录台账(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作为台账重要信息来源)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

 

3.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跨省转移批文。

 

4. 管理台账(分年度),超期贮存与申请情况。

 

5.  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申报登记。

 

6. 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

 

7.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内部规范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8. 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

 

9. 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清单等。

 

10.  企业自查记录和环保部门检查及整改记录。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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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各有关单位:

2019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2020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目前,重庆、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已逐步开展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解决了小微企业不能及时、高效地处理的问题,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协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的最佳环境实践和设备,促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的规范化、标准化,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201128-30南京举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政策研究、环境管理、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的规范化发展。

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月28-日30(28日报到)

地点:南京

二、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主题:大数据助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主要内容

1.      我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政策解读

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相关标准解读

3.      相关省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现状

4.      典型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5.      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产品类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探讨

6.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7.      小散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8.      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制度探讨

9.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介绍

10. 危险废物第三方服务模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企业服务延伸

11. 危险废物收集企业与处理处置企业的协同发展

12.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13.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14.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15.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16.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17.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18.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四、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3.广泛应用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信息系统或解决方案提供商,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

4.相关产业园区负责人;

5.相关咨询、科研单位、投融资机构的负责人;

6.相关媒体。

五、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相关设备设施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六、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5340187079  同微信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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