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单据破解一宗危废大案!固废不是你想买就能买,想卖就能卖!小心坐牢!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处置创新技术与设备选型大会

2021年1月15-17日  济南

危废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本次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宏观政策背景,邀请从事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数十位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等离子技术、协同处置技术、热裂解技术和装备等进行研讨,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并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项目布局与投融资决策提供参考

翻找100多袋危险废物,凭借一张半成品单据,破解一宗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执法人员的细致工作,获得生态环境部的表扬肯定。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要求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危险废物中翻找线索

从3吨危险废物中找出一张单据

2020年2月22日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以下简称“横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镇山坡下倾倒大量工业固体废物。接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发现现场油漆味严重,露天堆放有100多袋废油漆渣、废树脂以及少量废弃头盔等,预估总量超过3吨,涉嫌刑事案件。

横沥分局迅速抽调执法骨干成立专案组,联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根据现场勘查发现的油漆渣和废弃头盔等线索,专案组对案发周边区域50多家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将目标锁定为头盔生产企业。2月27日,执法人员在现场100余袋废物中耐心仔细翻查,找出一张印有“东莞某运动器材公司半成品标识单”的单据,为案件的侦破取得关键线索。专案组当晚顺藤摸瓜找到了该运动器材公司(产品包括头盔)。

经查,刘某进伙同刘某知冒用“东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无危废处置资质),并伪造该公司印章,与东莞某运动器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处置合同,将其油漆渣、废树脂等以每吨1350元的价格承包处置。刘某进再以每吨700元的价格转给刘某知非法处置。2020年1月20日,刘某知接收涉案单位9.94吨油漆渣、废树脂后,于2月21日凌晨,在案发地倾倒3.61吨,余下的一直存放在车上伺机倾倒。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东莞某运动器材公司环保主管人员的指认及环评文件(环评文件中明确指出涉案物为危险废物),涉案油漆渣、废树脂均系危险废物。

经查,东莞某运动器材公司签有两份处置合同,一份以每吨1万多元的价格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一份以每吨1千多元的价格与刘某进、刘某知冒用的环保科技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处置合同。东莞某运动器材公司仅将少量产生的危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大多交由刘某进、刘某知处置。东莞某运动器材公司涉事人未对处置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知晓刘某进、刘某知的环保科技公司并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从100多袋危险废物中,找到一张涉事单位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

危险废物倾倒案件存在隐蔽性,倾倒行为往往发生在不易被发现的地点和时间,较难抓到现形,案件侦办线索较少。要追溯倾倒废物来源,往往需要办案人员仔细观察、细致搜索、认真分析,不放过蛛丝马迹,抽丝剥茧,方能找到线索和突破口。

横沥分局执法人员全面细致搜查,从3吨危险废物找到一张半成品单据,为案件的侦破取得关键线索。随后,横沥分局开展地毯式排查,迅速锁定嫌疑企业。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可以依据涉案物质的来源、产生过程、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证据作出危险废物认定。该案件中,公安机关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将涉事运动器材公司的环保主管人员带到倾倒现场,让其指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工序和工艺,形成危险废物认定的完整证据链。生态环境部门遂结合该公司环评资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直接出具书面意见认定为危险废物,免去了检测鉴定的流程,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东莞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刘某进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七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和第七条的规定,东莞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环保主管人员、相关危险废物收运和倾倒人员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依法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将涉案公司总经理贺某、环保主管人员何某及刘某进、刘某知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涉事人员指认现场

/温馨提醒/

本案是一起产废单位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主体处置,受托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导致产废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本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

产废单位违法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存在法律责任风险。2016年修正的固废法已明确禁止产废单位委托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等经营活动。2020年固废法修订后,对产废单位规定了更严格的合规要求及法律责任,包括其应当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否则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要心存侥幸,应该以此案为鉴,不要以身试法。

文字:周桂清   摄影: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编辑:符德明

  二、废品收购点违规收集废旧电瓶和废机油:                         

  现场发现该废品收购点堆放有废旧电瓶、废机油以及大量被拆解完毕的电动机等废旧物品,脏乱不堪。经核查,该收购点所收集的废旧电瓶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执法人员立即将该废品收购点的业主带至浦南派出所进行谈话取证,业主承认其在没有危险废物运输资格证的情况下收购废旧电瓶和废机油并转卖给相关处置公司。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废品收购点进行立案处罚, 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专门制定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主要包括4大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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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危险物品怎么办?Q1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有哪些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因违法管理危险废物而受到行政处罚时有发生,也有个别案件涉及刑事犯罪而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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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企业小,不可能有危险废物产生。机器维修产生的废油也属于危险废物哦。危险废物管理是有名录的,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环保部、发改委和公安部于2016年6月14日联合发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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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危险废物,但未向环保部门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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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储存不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是有国家标准的,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要注意哦,不能将危险废物储存或丢弃到一般生活垃圾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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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或不设置。关于标志或标签国际是有规定的,详见:《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 1556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仓库门外的警告标志长这样的啦~


其大小、颜色都是有规定的。等边三角形(边长不小于40cm),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警示作用,所以必须醒目哦~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张贴的标签长这样的:

上图中的危险废物类别根据实际张贴相应图标或印制相应图标,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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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管理台账问题。管理台账和联单的要求是一致的,要如实、准确填写,并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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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注意事项:若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会异味的,应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若储存的为流质或半流质等易散落的危险废物的,必须设施收集设施,如收集井。

7、对于润滑油机油的空桶,碱性清洗剂的空桶除了交给危废处理公司处置还有什么其他合规的处理商?

答:环办政法函[2017]573号 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属性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上明确表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原生产该包装物、容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供应商、经销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将回收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交给原生产该包装物、容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重新用于原始用途的,可视为原所有者。

所以为什么现在生产商不回收了,因为没危废经营许可证,而且又不能用于原用途(每种油漆的MSDS不一样,怎么做原用途?),环保平台建议不焚烧,为你对接利用处置商,最低3000元/吨,合规合法处置。

8、我们公司刚签了危废处置合同,去环保局备案,不让备案,说环评上没有,怎么回事?

答:有些企业由于工艺、设备或产品的更改,需要做“环保三同时”或补充环评,2017年新“环评法”,参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如果仓储堆不下,也需要去区环保局做情况说明和管理预案,在线备案通过即可转移。

9、我们公司最近被环保局抽检了,说要我们提供实验室危废的台帐,这个台帐需要哪些资料。

答:实验室危废从采购、入库、领用、剩余去向,都需要做登记,并注明日期、登记人,基本元素:名称、数量、包装、领用用途、领用日期、废弃数量、废弃日期、管理人。

10、最近公司上了新的VOCs设备,是用活性炭吸附的,环评上废活性炭是危废,需要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吗?

答: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做好更换的记录台帐;更换次数除了根据环评上的产量预估,需要定期做废气排放口的监测数据是否达标,特别的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废活性炭的处置签约合同,每年要走一次转移联单。

11、公司有一些过期的水性油漆,是危废吗?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是危废,编码为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

12、水性油漆是不是不列入危废了?

答:前期环评上已列为危废的,或是新增工艺产生的,都不能随意处置,需要走重新鉴定流程;关于有些企业未作鉴定而处置的,后续一旦被查到检测出有重金属超标,或是二甲苯、乙烯等有害物质超标,企业负全责。

13、我们今年危废备案的量已经满了,但是危废处置单位不出货,我要重新找处置单位,可以再备案吗?

答:可以的,我们上海平台有两家这样的企业,一家在闵行,一家在青浦,去环保局做了说明,重新签处置合同,重新备案,重新走联单,环保局会取消前一次的备案。

14、我司危废的量特别少,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的,可不可以不每年都处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可以到环保部门申请延长。

        危废常见问题

1) 危险废物贮存是否规范,不得露天堆放;

2) 危险废物贮存地及包装是否有标识,需要有清楚、正确的标识;

3) 危险废物自建处理装置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4) 部分企业没有危险废物清晰、详细的台账;

5) 是否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6) 是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

  检查什么

检查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场所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是否符合相关选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检查危废暂存场所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环保标志:须设置危废标志牌。

  企业应如何做好固废处理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1)危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根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单位对危废应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不能焚烧、填埋等。项目危废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遵守手续与制度。

2)危废收集:危险废物需要用专门容器,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必须与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相结合。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和特性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选址要合理,并且需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4) 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不能与危险废物进行相溶和反应;

5) 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6) 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收运人员出车前应获取废物信息单(卡),明确需收运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做好收运准备,如:包装物及防护装备等。危险废物装车前,根据信息单(卡)的内容对废物的种类、标签、包装物的密闭状况进行检查、核对,对接收的废物进行确认,符合包装、运输要求时才能接收。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不宜混装运输,特殊情况下需混装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可能情况下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疗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7) 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五联单执行情况,企业需要有齐全的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交换转移。(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江县环保局奉贤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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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创新技术与设备选型大会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等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等的新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撑,鼓励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难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

为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和设备的交流、推广和应用,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115-17济南召开“202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创新技术与设备选型大会”。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政、产、学、研以及业内的权威专家,聚焦国内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创新技术,深入探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备选型,推广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搭建技术和设备对接平台,并为所有与会者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商业交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

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5-17日(15日报到)

地点:济南

二、会议主要内容

模块一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政策篇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2.无废城市建设中危废利用处置技术选择

3.《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与分类分级管理

4.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5.《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解读

6.“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7.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制定进展

8.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进展

模块二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创新技术与设备篇

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2.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与设备

3.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4.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5.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成套设备

6.抗生素菌渣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7.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8.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9.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10.含矿物油废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11.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12.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13.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与实践

14.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15.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16.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与设备选型

模块三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最佳环境实践与设备篇

1.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2.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3.危险废物焚烧设备的监管标准和运营管理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5.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6.危废企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7.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成套技术与设备

8.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9.危险废物破碎SMFP)系统设备

10.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11.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模块四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创新技术与设备篇

1.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2.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3.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4.电厂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5.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6.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7.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8.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四、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企业服务

1.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2.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优秀案例还将在无忧固废网相关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3.报告征集: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

4.展览服务: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企业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5.企业宣传: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6.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六、会议亮点

1.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作为业内知名的会议培训品牌,无忧固废网举办的历次会议规模不断扩大,品质持续升级,国内外企业广泛参与,寻求技术、设备、市场、资本与危废项目的深度合作,交流资源,促进产业融合。

3.会议拟邀请报告30个,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从事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数十位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项目布局与投融资决策提供参考。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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