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汇总丨25项固废相关顶层设计呈现2大特点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环保在线

2020年以来,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管控顶层设计方面表现出了两大特点——支持力度不减,涉足领域越来越细。

本文在2020年末尾展开年终汇总,将本年度重要的固废相关政策法规整理如下:

1、生态环境部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2、发改委联合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我国一直致力于为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意见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连带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既有禁止类要求,也有限制类要求,突出地区和行业差异性,要求分区、分阶段(2020.2022.2025)推进,明确要狠抓落实。

3、《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取消了目录制管理,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

4、《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由于目前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与需求存在差距,且监管难题不断,10部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

明确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方面未达标省份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5、《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对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出3大要求: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地膜回收利用

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对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均进行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范,再次强调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过度包装管控等内容。并且,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的建立也被列入重要事项。

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5月底前,各地区要全面摸查本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2021年底前,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

8、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轮胎进行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的行为,包括旧轮胎翻新,废轮胎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以及进行热裂解。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工艺,以及耗能指标在新规范中有具体规定,且综合利用环保指标颇为严格。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10、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为2020年5月到12月,要求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1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

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

要求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抓紧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13、《农业部、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各地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

14、《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垃圾焚烧厂因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核减或暂停拨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15、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对禁限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使用、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处置等重点工作,逐项提出狠抓落实的措施。要求2020年8月前,各地出台塑料污染治理省级实施方案。

16、7部门联合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利用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说明。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17、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8、《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将另行制定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相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平台,方便地方和企业报送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本地区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19、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0年,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到2030年分别达到75%以上和85%以上。

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20、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补贴标准为:(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

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2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22、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将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相关内容纳入了附表中,进一步做了完善和细化。同时,在山东、江苏等地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取得良好成效过,修订版名录也将此纳入了实施方案中。

总体来看,2021版危废名录更加科学严谨,也针对变化的固废管控形势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调整,包括危废转移、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危险废物认定和鉴别、处置豁免等。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列举4大情形,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5、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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