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舞剧院原址重建项目(暂定名称)地铁防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来源: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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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歌舞剧院原址重建项目(暂定名称)地铁防护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2-HXTC-IZ1267

项目名称:北京歌舞剧院原址重建项目(暂定名称)地铁防护

招标控制价:32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

分包控制价(万元)

1

基坑支护专项设计

基坑支护专项防护方案文件编制并配合沟通、修改和汇报等工作

自收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取得地铁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5日

150.00

2

地铁工前现状检测及安全评估

地铁工前现状检测

车站区间及东南附属区域现状检测

自收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取得地铁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工前现状检测和安全评估周期为45日

56.00

地铁工前安全评估

1、根据对既有线的检测结果或设计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对既有线当前的工作状态和抵抗附加变形能力做出评估,并给出既有线结构的抗变形能力指标值;

2、为制定设计、施工对既有线的附加影响控制标准(即设计、施工方案)提供依据,确保管线穿越既有线结构安全和运营安全,给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84.00

3

岩土工程勘察补充勘察及物探

补充勘察为复核地下水位及地层情况,并补充基坑设计需要的相关岩土参数,做技术性钻孔,孔深30~55m。实地调查建筑用地及周边外扩约30米范围地下管线,探测包括电力、通讯、燃气、热力、上水、雨污水等,调查地下建、构筑物情况,展绘于测绘成果中

自收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取得地铁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补充勘察及物探周期为30日

35.00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收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取得地铁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为45日;


第二包:自收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取得地铁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工前现状检测和安全评估周期为45日;


第三包:自收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地铁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并取得地铁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补充勘察及物探周期为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第一包:供应商应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地铁基坑支护专项设计业绩,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第二包:近三年有类似地铁检测及评估业绩;

第三包: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工程测量),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方式: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疫情期间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请将本公告第六项第2条要求的资料电子版完整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电汇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1.1投标人不得拆包投标。

1.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供应商如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开标仪式的应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开标现场规定,配合开标现场检查完成入场手续。进入开标现场要求出示全国健康通行码或北京健康宝认证为“未见异常”状态,保安人员将对授权代表测量体温。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2. 凡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提供如下资料: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 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11001029200053007833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 

联系人:王刚、常嘉

联系电话:62060534,6206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联系人:王冰、吴众为、孙银英

联系电话:010-52837446;010-57413468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8日

原文 ||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采编 || 房山区高企协

北京市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房山高企协)是在房山区科委指导下,于2018年4月经房山区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社团法人。房山高企协作为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是房山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部署,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关村南部创新城建设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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