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到底是不是危废?这次终于说清了!

发布时间:2021-01-2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2021年3月26日-28日

 地点:济南

危废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本次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宏观政策背景,邀请从事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数十位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等离子技术、协同处置技术、热裂解技术和装备等进行研讨,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并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项目布局与投融资决策提供参考


污泥是不是危废?好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

小编整理了关于污泥是否是危废的资料,供参考!

首先,单纯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通常情况下不具有危险特性,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另外,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第三类,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要功能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若接收、处理工业废水,且该工业废水在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共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可按照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管理。但是,在工业废水排放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按照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第四类情况,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工业废水的,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废水处理工艺环节采样,并按照污泥产生量确定最小采样数。 

1、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与电镀污泥:

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往往同时属于HW17、HW21、HW22、HW23。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属于废水污染防治范围,纳入废水管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范围,不属于危险废物。虽然超标废水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2016版),如果废水中一类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超标3倍、或者二类重金属(如镍、铜、锌、锰、钒)超标10倍以上的,除处以行政处罚外,照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环办【2010】157号文件,该类废物在转移管理的过程中,“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参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意思是说,该类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要提高管理层级,尤其是要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与非法倾倒。然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超标、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特性,绝大部分应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判定方法主要依据企业环评、行业规律、物料来源、专家认定、属性鉴别等)。

3、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

属于危险废物(HW18)。但是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另一种情形是,如果经过预处理后,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有关要求的,协同处置过程也纳入豁免管理范畴。

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大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中的“感染性废物”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等,应列入此类。在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代码为841-001-01。

如果某医疗机构在环评时,对于废水处理工艺经过专门设计,并且已对污泥做出了属性判定,如果管理部门认为该类污泥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则应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程序进行最后判别。

最后,分享一个五步法鉴别污泥是否危废

依据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结合住建部、环保部、科技部于2009年2月28日联合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五步即可判定污水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下图所示:

第一步 分类

第二步 判定依据

第三步 如何监管

第四步 资源化利用

第五步 哪些能够豁免?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其中包括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是重点整治对象,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实施起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由此,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开始了!

  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是三年专项整治重点之一——危化品的风险防控的一个专项,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在危险废物的安全整治上,《三年行动计划》表明从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等几大方面进行。为了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相关单位要从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管控手段:

  一是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尤其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二是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将相关行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并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用严格的手段和严密的监管来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是处理危险废物的末端环节,同样也不容忽视。在这一方面上,《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强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同时对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引起重视,尤其是要加快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等的研发。

  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也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这意味着,在危险废物处理领域,接下来或许会制、修订一批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规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危险废物治理的开展,促使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减量化,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部分图片来源:环保新课堂,编辑:网优危废

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等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短板,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挑战与机遇,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326-28济南召开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26-28日

地点:济南

二、会议主要内容

创新驱动 协同发展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会议报告

时间

会议内容

326日 注册报到

10:00-21:00

注册报到

327

第五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09:00-17:00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 “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解读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无废城市建设中危废利用处置技术选择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17:00-18:00

对话: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协同发展

328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专题论坛

09:00-18:00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328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专题论坛

09:00-18:00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智慧管理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328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专题论坛

09:00-18:00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政策标准解读

- 相关省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现状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 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产品类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探讨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 危险废物第三方服务模式——小散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延伸

- 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制度探讨

-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介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 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项目、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 题,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 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 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协办单位: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支持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 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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