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拟文:正面清单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的,从严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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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1〕46号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刘青
电话:(010)65646304
邮箱:chufa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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