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环评不再要求镇街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评估放开,须具2名以上环评师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企事业环保

 懂环保工程工艺?长按识别关注以下二维码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镇街审查意见表等证明材料的公告

依据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2月1日起:

一、我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出具河东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镇街审查意见表及其他无法定依据的证明材料

二、须核实建设项目园区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我单位将函询各镇街园区及相关单位。

特此公告。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临审服发〔2021〕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

插播】环境部环评函〔2020〕112号 关于启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左侧链接查看全文)官宣的环评技术平台相关回复如下:
编制单位和单位人员情况表2020年已经出了,但审批部门要求按新的分类重新出。这个可以重新申请吗?
关于2021版分类管理名录里的“城市建成区”怎么界定?
地下水导则与新分类管理名录衔接如何判定
新旧管理名录交替期间项目分类问题
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关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