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环评不再要求镇街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评估放开,须具2名以上环评师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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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镇街审查意见表等证明材料的公告
依据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2月1日起:
一、我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出具河东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镇街审查意见表及其他无法定依据的证明材料。
二、须核实建设项目园区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我单位将函询各镇街园区及相关单位。
特此公告。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临审服发〔2021〕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