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被罚16万!明显可见黑烟,检测结果却可以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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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0年12月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经现场调取你单位出具的1份《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并查看你单位机动车排放检验视频记录,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4月1日13时50分至13时58分,你单位对车牌号为津 A*****的***柴油车(车辆识别代码为:**********************)进行了排放检验,经查看该车的历史检验视频,发现该车在排放检验过程中有明显可见黑烟,但你单位为该车出具了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4),属于未按照国家及本市确定的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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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21年1月11日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021〕*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我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
你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于2021年2月4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你单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如下:
1.这辆车在加载减速的过程中,会迅速的达到70迈的过程,没有人员会去看达到什么程序,一般都是50迈以下,车辆会通过迅速加速的过程中排出来,到达70迈后就匀速,匀速过程中3秒进行取值。后续就没有黑烟了。我们确保当时是实测,现场检查时我们知道了,后续有冒烟的不再进行检测,企业在疫情之后,近三年一直是亏损。
2.2020年12月25日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受理天津市*****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现在**公司因债务问题账户已被冻结,勉强用平日里的经营收入发放工资和支付日常必需的费用。望体谅我单位难处,酌情降低处罚。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021〕*号)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你单位2021年1月12日的听证申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听证通知书》(津市环听通字〔2021〕*号)及其送达回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听证笔录》(2021年2月4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听证报告》(2021年2月22日)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听证会意见》(2021年2月22日)等证据为凭。
2021年2月22日听证会结论: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十六万元。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处罚款十六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
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法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1年3月12日
注:此文书一式三份,两份归档,一份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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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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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果一个人学多项,请把要学的项目保留,删除不学的项目;如果多人报不同项目,请在表格“培训项目”中填上要学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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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培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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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电话 | 刘老师:13161860637(同微信) 报名邮箱:lijianfenglb@126.com | |||||||
重要提示 | 开发票、寄证书按报名表上信息提取,填写信息后请进行核对。 汇款后请把底联拍照发来。 为了避免同样的文件名称会替换掉你的文件,请把报名表名称改成学员名字后发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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