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为危险废物!5000余吨随意露天堆放8人被抓!新固废法时代危废仓库建设参考标准!不想被罚赶紧看!

发布时间:2021-04-0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时间:2021年5月21日-23日

 地点:  杭州

危废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2021年2月7日,宜兴警方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线索,对陈某豪、陈某才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5000余吨。

经查,2020年12月以来,陈某豪以某环保新材料公司名义从某市承接一批污泥处置业务,但为了节省成本开销谋取暴利,伙同陈某才等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5000余吨污泥随意堆放在我市三处露天堆场,经环保部门鉴定,涉案污泥为危险废物。

目前,陈某豪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

2020年09月17日,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朝阳市龙城区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在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山嘴村堆放着40余万吨污泥,影响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朝阳市区先后建成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200吨,陆续转运堆存在山嘴村两处堆存场。2019年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强化监督曾向朝阳市反馈该问题,朝阳市采取措施处置,但进展迟缓。

二、主要问题

(一)污泥长期违规堆存

朝阳市区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全部转运至山嘴村堆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且堆存场无相关手续。堆存场分为2个区域,1号堆存场占地约85亩,露天堆存40余万吨污泥,无防渗漏、防流失、防臭味等措施;2号堆存场占地约10亩,露天堆存3万余吨,无防流失、防臭味等措施。由于污泥堆放场防护设施简单,污泥长期堆放,环境隐患较大。

图1 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山嘴村污泥堆存平面图


(二)污泥处置工作进展迟缓

《朝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朝阳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明确提出,2019年09月完成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2020年底实现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但是,朝阳市住建局于2019年8月才与省内某企业签署协议,启动污泥处理项目建设,2020年8月才进场施工。

2019年10月,朝阳市住建局委托3家污泥处置单位处理污泥,其中2家处置单位(水泥厂)未依法办理处理污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由于3家处置单位日平均处理量仅为产生量的一半,山嘴村污泥堆存量仍在持续增加,处置工作严重滞后,2020年底前无法实现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

图2 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山嘴村污泥堆存场


三、原因分析
朝阳市及其有关部门对堆存污泥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导致污泥处理厂建设缓慢,污泥处置工作滞后。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危废仓库建设情况成为环保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有关要求,现提供如下参考标准供企业参照,并尽可能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

1、危废仓库要独立、密闭,上锁防盗,仓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



2、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



3、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4、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



5、危废和一般固废不能混存,不同危废分开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



6、仓库现场要有危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8、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0-100万罚款;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处10-100万元罚款;将危废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不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废的,处10-100万元罚款;将危废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的,处10-100万元罚款;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废的,处10-100万元罚款;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未制定危废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10-100万元罚款。





危废仓库标志标牌




A-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A-2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

危险废物标签




B-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五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B-3一些危险废物的危险分类
B-4危险废物种类 
C-1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式样一
(适用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危废仓库内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见下面附件)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各个企业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董事长是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 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志。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固废、危废在处置不规范的情况下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导致环境二次污染。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固废、危废常见的非法处置行为。


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

1

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2

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3

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4

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处置和利用,常见违法行为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识别标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4

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核查应注意的事项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需调阅的相关资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环评关于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的分析结论。

2. 申报登记证明(比如:年度环统、年度排污申报,以及试点区域的网上申报等)固废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数量、去向记录台账(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作为台账重要信息来源)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

3.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跨省转移批文。 

4. 管理台账(分年度),超期贮存与申请情况。

5.  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申报登记。

6. 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

7.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内部规范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8. 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

9. 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清单等。

10.  企业自查记录和环保部门检查及整改记录。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来源:生态环境部、环保36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
《固废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制度台账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5.排污许可
《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委托


1.委托人核实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双方强制缔约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受委托方报告义务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4.连带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
1.省内利用、贮存、处置
《新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跨省贮存、处置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跨省利用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常见违法行为

来源:固体废物管理指南             危险废物处置平台整理

法条链接


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大大增加了违法成本,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将由原来的1-10万元提升至10-100万元;新法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15日。


危险废物处置平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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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环境标准体 系,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生态环境部将逐步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 关污染控制标准。新修订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的实施,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污染防治要求。为协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标准,交流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 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水平,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 于 2021521-23杭州召开2021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政、产、学、研以及业内的 权威专家,聚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的落实,深入探讨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 控制,推广环境治理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并为所有与会者提供高质量、高价 值的技术设备交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 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5 21-23 日(21 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一)会议报告

模块一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篇

1.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2.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5. 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染控制标准进展 

6. “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思路 

模块二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规运营篇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 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3. 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4.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5.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7.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评价

模块三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与设备篇

1.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2. 危废行业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3.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4.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5.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6. RTO 技术和 RCO 技术在危废治理 VOCs 的应用工程示范

7. 吸附材料、催化材料、生物膜和吸收剂在危废 VOCs 的选择和应用 8. 危废行业 VOCs 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9. VOCs 资源化回收技术(吸附—冷凝工艺)与工业化应用案例

10.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在线监测设备及解决方案 

11.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12. 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净化及废盐资源化技术 

13. 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催化湿式氧化技术 

14. 含盐有机废水蒸发残盐热解固化技术 

15.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16.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处置高 COD 高盐废水技术与装置

17. 高级氧化技术及膜技术在危废行业废水中的应用 

18.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19.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 NOx 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20. 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2. 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与设备

23.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24.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信息,推广最佳 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污染控制技术设备供 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相关技术或 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 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

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先进 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 表发放。

企业展览

    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30 个企业展位, 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 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河北清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设备、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环境检测、咨询服务、设施运营、投融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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