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将全面入驻8省区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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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1年4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沈阳召开。

会议强调,这一批督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首批督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为期一个月,工作重点包括:

1、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2、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3、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4、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5、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6、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8、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同样的,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进驻前,3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省(区),对推动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简化督察接待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强调。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往前回溯,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8月30日至9月1日陆续进驻北京、天津、浙江等3个省(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截至10月1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进驻期间,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多项警示案例。据生态环境部统计,截至1月29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累计向被督察对象交办举报问题10558件。截至2021年1月25日,已办结8766件,立案侦查131件,问责283人。




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019年7月10日至8月15日,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进驻工作。

进驻期间,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多项典型案例。截至2019年8月25日,各督察组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18868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556人,问责298人。



“问责不是一阵风”,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后期将持续被追踪,生态环境部也会及时通报和公开。

并且,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还汇编了63个督察整改典型案例,为各地各部门督察整改提供借鉴。

如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通过三年多的持续整治,经历了约谈、专项督察、媒体曝光等,生机勃勃的景象重回祁连山,矿业权、水电站、旅游设施项目分类退出工作也全部完成。

如云南大理洱海流域保护,强力推进“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阶段性成效已经开始凸显。据悉,大理构建了覆盖全流域2580名五级河湖长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十三五”以来投入了318.86亿元,从根源截污,全力推动洱海高水平保护,以及流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如南宁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攻坚战”,全流域全要素系统推进城市内河综合整治,选派150多名精兵强将组成治水“铁军”,在广西率先建立水环境治理GIS地理信息系统,着力攻坚克难,初步翻开了“天纹织水岸 壮锦舞沙江”的绿城画卷。

如是案例比比皆是,这也证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发挥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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