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类别(附管理规范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时间:2021年5月21日-23日

 地点:  杭州

靳艳云   15340187079   18311153598 同微信

会议将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等众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技术、热裂解技术和设备等进行研讨,大家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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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维修行业有哪些危险废物?


主要如下

↓↓↓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废物名称

HW06

900-402-06

有机溶剂、废防冻液

HW08

900-214-08

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变速器油等废润滑油

HW12

900-252-12

废油漆、油漆渣

HW29

900-023-29

废紫外灯管

HW31

900-052-31

废铅酸蓄电池

HW36

900-032-36

废石棉刹车片

HW49

900-041-49

废机油格

900-041-49

废机油桶

900-041-49

沾染机油棉纱、手套、抹布

900-041-49

废油漆桶、喷漆罐

900-041-49

废过滤棉、废过滤毡、废活性炭

HW50

900-049-50

废尾气净化催化剂


二、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七条 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管理要求


管好一个现场: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建立一个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两项申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贯彻一个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这些新变化值得企业特别关注。


处罚金额大幅度提高,

部分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

违法行为
新固废法罚则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
10-100万元罚款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
10-100万元罚款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
处所需处置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5-20万元罚款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0-100万元罚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10-100万元罚款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0-100万元罚款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10-100万元罚款
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10-100万元罚款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10-100万元罚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10-100万元罚款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规定

新固废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规定

新固废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增加了查封扣押的规定

新固废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三、管理规范要点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下面我们为大家分享关于危险废物检查的相关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内容及规范要点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

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2.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



3.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2.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企业必须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4.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5.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贮存管理

检查内容:


1.是否有危险废物台账,并结合危险废物台账查看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处置方式是否与环评一致。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是否经审批、企业是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是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是否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4.危险废物是否及时转运。

5.危险废物仓库上锁情况。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2.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险废物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3.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


贮存设施安全防护

检查内容: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是否正确、清晰、完好。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配备了应急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规范要点


1.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并张贴在危险废物仓库门上或门两侧。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常见隐患

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自建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施未运转;

部分企业没有清晰、详细的危险废物台账;

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不能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相关标识标牌式样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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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环境标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生态环境部将逐步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新修订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污染防治要求。为协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标准,交流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 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水平,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 于2021年 5月 21-23杭州召开2021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政、产、学、研以及业内的 权威专家,聚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的落实,深入探讨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 控制,推广环境治理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并为所有与会者提供高质量、高价 值的技术设备交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 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月 21-23 日(21 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一)会议报告

(一)会议报告

模块一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篇

1.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2.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5. 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染控制标准进展

6. “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思路

模块二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规运营篇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3. 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4.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5.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7.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评价

9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

10. “碳达峰、碳中和”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模块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与设备篇

1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2.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3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4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5.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6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7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9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10.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11.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12.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13.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14.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15.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16.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17.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18.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19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20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2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2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23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24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模块 化工行业污染控制降本增效

1.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生物增效技术在炼化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3. 化工废水处理工艺优化

4. 污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在化工企业的实践应用

5. 化工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常见问题及对策

6. 农药企业节能减排措施

7. 化工行业固废处置降本增效案例分享

8. 化工危废减量化及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9. 化工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制造案例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信息,推广最佳 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污染控制技术设备供 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相关技术或 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 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

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先进 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 表发放。

企业展览

    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30 个企业展位, 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 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河北清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设备、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环境检测、咨询服务、设施运营、投融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1831115359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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