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正式纳入环评!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论坛
时间:2021年7月2日-4日
地点: 陕西 西安
靳艳云 15340187079 18311153598 同微信
会议将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铝灰等众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技术、热裂解技术和设备等进行研讨,大家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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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八)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应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加强“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于持有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中存在整改事项的“两高”企业,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存在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九)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两高”企业依证排污以及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情况检查力度,特别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应及时核查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无组织排放控制、特殊时段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五、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十)建立管理台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将自2021年起受理、审批环评文件以及有关部门列入计划的“两高”项目纳入台账,记录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所属行业、建设状态、环评文件受理时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审批文号等基本信息,涉及产能置换的还应记录置换产能退出装备、产能等信息。既有“两高”项目按有关要求开展复核。“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统筹调度行政区域内“两高”项目情况,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后续每半年更新。
(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两高”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已批复环评文件的“两高”项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开展复核。对已开工在建的,要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同时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对已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还要重点检查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重点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情况。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
(十二)强化责任追究。“两高”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或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依法严肃查处;对不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不落实环评及“三同时”要求的“两高”项目,应责令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或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审批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把关不严的,依法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生态环境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依法实施区域限批,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生态环境部
2021年5月30日
202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窑炉
协同处置技术论坛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规范水泥窑及工业炉窑协同处置。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支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研发,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
为促进我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交流,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年7月2-4日在西安召开“202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论坛”。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行业资深专家和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助推行业发展。
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时间:2021 年 7 月 2-4 日(2 日报到) 地点:西安
(一)会议报告
模块一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篇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2. “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3. 《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解读
4.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5.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6. “无废城市”建设中危废利用处置技术选择
7. 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环境风险评价
8.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9.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管理思路
10. 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
模块二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篇
11.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12.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3.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14.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15.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16.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17.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8.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19.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20.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21.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2.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23. 废包装容器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废油资源化利用技术
25.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26. 涉重危废资源化利用技术
27. 危险废物等离子高温熔融技术与装备
模块三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装备篇
28.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
29.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3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技术与案例
3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32. 电厂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3.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4.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5.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6.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37.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38.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和设备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项目,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A类(参会费用):2800/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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