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三吨以上,涉刑!危废处置务必要合法!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论坛

时间:2021年7月2日-4日

 地点:  陕西  西安

靳艳云   15340187079   18311153598 同微信

会议将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铝灰等众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技术、热裂解技术和设备等进行研讨,大家多多关注!

发言+展位+赞助+协办 火热报名中...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泽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泽国派出所、泽国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办公室在温岭市泽国镇新秋村检查时发现一废包装桶压块加工点,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非法从事废包装桶处置加工。



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加工点现场正在处置废包装桶,主要有废胶水桶、废油漆桶、废有机溶剂桶,露天还堆放着大量待处置的废包装桶。沾染废胶水、废油漆、废有机溶剂的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采样检测并对加工点内的废包装桶进行清运分拣称重,分拣出已处置的危险废物重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量。


该加工点的行为涉嫌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自3月份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以保障市民生态环境安全为己任,开展全面排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共出动1049人次,发现环境问题总数69个,移送公安6起,行政拘留1人,采取刑事措施16人。一起案件就是一起警钟,企业切莫心存侥幸心理,切勿铤而走险。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






  1、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2、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3、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4、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处置和利用,常见违法行为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一、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二、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三、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危险废物现场核查应注意的事项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需调阅的相关资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环评关于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的分析结论。
  2. 申报登记证明(比如:年度环统、年度排污申报,以及试点区域的网上申报等)固废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数量、去向记录台账(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作为台账重要信息来源)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
  3.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跨省转移批文。
  4. 管理台账(分年度),超期贮存与申请情况。
  5.  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申报登记。
  6. 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
  7.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内部规范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8. 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
  9. 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清单等。
  10.  企业自查记录和环保部门检查及整改记录。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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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窑炉

协同处置技术论坛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规范水泥窑及工业炉窑协同处置。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支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研发,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

为促进我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交流,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72-4西安召开202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论坛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行业资深专家和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助推行业发展。

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7 月 2-4 日(2 日报到) 地点:西安

二、会议主要议题


(一)会议报告


模块一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篇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2. “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3. 《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解读

4.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5.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6. “无废城市”建设中危废利用处置技术选择

7. 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环境风险评价

8.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9.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管理思路

10. 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

模块二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篇

11.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12.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3.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14.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15.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16.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17.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8.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19.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20.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21.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2.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23. 废包装容器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废油资源化利用技术

25.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26. 涉重危废资源化利用技术

27. 危险废物等离子高温熔融技术与装备

模块三 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装备篇

28.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

29.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3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技术与案例

3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32. 电厂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3.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4.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5.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36.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37.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38.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和设备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项目,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工业炉窑协同处置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1831115359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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