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否作为应急预案风险物质?请看环境部回复
发布时间:2021-10-06 来源:企事业环保
来信: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判断企业生产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燃料、三废污染物等是否涉及大气环境风险物质,计算涉及风险物质在肠内的存在量(如存在量呈动态变化,则按照年度最大存在量计算) 我有个疑问,“三废”污染物中含有废气,如一家企业设置一台燃气锅炉提供蒸汽辅助生产,年排放量分别为3t/a,5t/a,燃气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二氧化氮计算)也在附录A中的风险物质清单内,其临界量分别是2.5t、1t,那么在风险评估报告中还要认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风险物质吗?像这种排放废气的企业,如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风险物质,那么Q值如何计算,年排放量/临界量吗?
大家有没不确定某些工作是否会被环评复核出问题?欢迎识别以下二维码关注视频号环保学园,并将不确定的发到私信,小编会组织专家论证后直播回答(隐藏敏感信息后)
回复:
在风险物质识别过程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作为有毒气体,主要指纯物质。涉及“三废”污染物主要参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第七和第八部分,锅炉产生废气危害小,如果一家企业无其他风险物质,仅涉及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废气,可直接按照Q小于1计,以Q0表示。
永久免费看文件发公示!优秀环评、环境工程导则、监测规范查看下载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