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老板亏大啦!擅自收25吨废品,百万罚款+拘留!没有资质这两类废品千万不能碰!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11月12-14(12日报到) 广东*广州

赞助、协办、发言、展位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18311153598 同微信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1年海南生态环境第一期执法典型案例,在公布的9起案件中,包括无证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污水排放超标、废气排放超标、私设暗管排污逃避监管、扬尘污染环境等方面。

案例: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 

被罚100万元

2021年4月9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街道民宅内非法回收废旧电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民宅为海南某有限公司批发零售铅蓄电池的经营地址,现场存放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该批废铅蓄电池总重量为24.97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也无法提供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6月11日对该公司处罚款100万元整,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对经营者行政拘留。

近些年,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动力电池开始退役。这些电池的回收利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约20万吨。预计到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高达78万吨。


由于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技术储备不足、回收网络不完善及商业模式创新匮乏等因素,大部分废旧动力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有的甚至流入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市场。真正做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还面临一定挑战。全球各国为应对新能源动力锂电池回收,出台了相关政策。


新固废法部分条例解读

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和规定: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100万元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废电池的回收和存储,一直是电动车行业商家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两项新规,其中对废电池回收、收集、转运、存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与电动车行业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电动车店及维修店经营中产生的废电池明确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明确,收集网点暂存时间应不超过 90 天,重量应不超过 3 吨

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面积不少于 3平方米。

2、有防止废铅蓄电池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蚀包装容器。

3、废铅蓄电池应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

4、在显著位置张贴废铅蓄电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标志。


 


二、废电池必须销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应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 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活动。


 

三、对于废电池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及收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



总结:废电池回收将呈现规范化的趋势


以前,废旧电池回收有许多非正规渠道,因成本低,往往会出现高价跨省收购的情况,而许多人囤下旧电池,会待价而沽,卖给价格更高的回收人。新法规不仅明确规定了回收必须具有正规许可证,同时规定不允许把废旧电池卖给非正规回收渠道,而跨省回收更是不可能。回收厂商还必须拥有正规的回收许可证,正规的专用回收车辆,跨省市运输还必须通过申请拿到许可证,可以说门槛陡然提升。


未来的废旧电池回收市场:会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回收,电池厂商销售回收或将一体化,完全正规化运作,并有严格的监控管理。


以下是该文件文字转换:
关于严厉打击誹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铅蓄电池、机油市场应用的逐渐扩大,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产生量逐年增加,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将造成环境污染,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二、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产生单位,应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提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利用、处置。
三、收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四、运输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五、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六、无资质而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或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敦促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单位、个人,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
八、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行为。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一举捣毁“黑作坊”4家,抓获李某等涉案人员32名,查处涉案企业9家,查获非法处置的化工原料废桶6000余只。4月2日,江阴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定山村有一金属桶加工作坊,非法从事化工废桶的清洗翻新。掌握相关线索后,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联系环保部门。作坊内堆满了近千只各种类型的废料铁桶,地面上留有滴落的深色粘稠物质,加工车间内更是味道刺鼻,环保工作人员对废桶中残留物进行了取样检测,查明了处置废桶的方式,并对空气监测数据进行比对,认定该加工作坊废气超标。由于该作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且没有相关处置资质,江阴市公安局随即对其立案调查。针对本案团伙性、流动性、跨区域的特点,江阴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经过办案民警抽丝剥茧、层层深挖,一个以李某为中心的危废桶购销网络随之浮出水面。原来,李某前期做买卖铁桶的生意时,掌握了不少需要处理废桶的客户,于是从2019年10月开始,他就从这些客户手中非法回收废桶,用化学药剂“清洗”后刷上油漆后再卖出获利。
  本来,化工企业的废桶必须付费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的环保处置,但交给李某的作坊进行处理,不但不用付费,李某还会按每个8元的价格购买废桶。他回收废桶后将相应的化学药剂倒入桶内进行震荡“清洗”,化学反应的过程直接裸露于空气中不经过环保处理设备,由此挥发大量污染气体。李某及其团伙涉嫌污染环境罪,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4月29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获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加大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擅自转移危废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修订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固废法》修订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罚则

修订案罚则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5-20万元罚款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10-100万元罚款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10-100万元罚款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1-10万元罚款

10-100万元罚款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10-100万元罚款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2-20万元罚款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2-20万元罚款

10-100万元罚款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1-10万元罚款

10-100万元罚款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1-10万元罚款

10-100万元罚款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1-10万元罚款

10-100万元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
退运,50万-500万元罚款
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限产或停产,50万-200万元罚款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或关闭,100万-500万元罚款
  我们要经营废电瓶、废油,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电瓶、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那么合法经营废机油、废电瓶等,需要办些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证呢?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个是最关键的证,目前受新环保法的影响,此证含金量大幅提升,但是已经很难办了,据悉部分地区已经停办。
  那么我们来看看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2)《某某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已建单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
(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
(7)《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书)》;
(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帐登记式样;
(9)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0)其它相关资料。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第四条【基本定位】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3》营业执照、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无锡全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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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结构不合理,吃不饱吃不 下吃不了现象并存;产业集中度低、龙头企业少、企业规模普 遍偏小;产业技术水平低,低值低水平利用普遍,部分危险废物设 施老旧落后,难以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 案》提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包括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危险废 物利用,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助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 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 2021 年 11月 12-14广州共 同举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月12-14 (12 日报到)地点:广东  广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模块一 政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解读 

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2 / 6 

4. 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5.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6. 危险废物资源化污染控制标准体系设计与制订方法 

7.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案例分析 

模块二 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 

8.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9.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10.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1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12.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模块三 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13.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14.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途径与技术 

15. 二次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16.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 

17.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8.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19.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20.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21.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22.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23.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技术 

25.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旨在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推动先进适用技术 和设备推广应用,助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当 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 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并推广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和设备,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 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30 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 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 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1831115359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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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