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5元的处置费,擅自处理工业固废变成10万元罚款!环境局提醒:一般工业固废未按要求存放,最低罚款10万元!严重的还要拘留!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11月12-14(12日报到) 广东*广州

赞助、协办、发言、展位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5340187079   18311153598 同微信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5kg)丢弃在路边,原本是5元的处置费,变成了10万元的罚款。


企业生产产生的废纸、废塑料或者瓶瓶罐罐,如果你觉得当普通垃圾随意处理,就已经在违法的道路上啦。


这不,今年3月,北滘生态环境所就处理过这样的案件。某电子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原本处置费用并不高,但因为擅自丢弃违反相关法律,被依法处罚10万元。


案件还原:擅自处置固废物,低价处置费变高额度罚款


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北滘顺江社区工业园某路边,有数堆固体废物,废物主要包括废纸、废胶纸、静电薄膜管芯,废弃物上有清晰的某公司的标签字样。经北滘生态环境所执法人员调查,确认了该位置倾倒的固体废物属于该公司生产产生。


经过了解,该企业在附近从事电线制造项目的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固体废物产生,当事人将生产产生的废纸、废胶纸、静电薄膜管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5kg)丢弃在该路边。违法行为发生后,当事人主动回收清理了擅自丢弃的工业固体废物,该违法行为没有产生违法所得。


根据该公司与有处理资质企业签订的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固体废物的回收价为1000元每吨,但其擅自丢弃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并对当事人作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


废水性漆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在车间外的空地上,企业被罚10万元。


而位于西海一从事“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生产的企业,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企业将废水性漆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在车间外的空地上,总计约52公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作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对于碧江一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的企业,鉴于该企业将废纸、废塑料膜、废抹布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总计约100公斤,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说法:工业生产产生的垃圾都是固体废弃物,莫大意


10万元的罚款是怎么来的?执法人员介绍,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包括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而其他发生更严重后果的,处罚更重。


企业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废,被罚款11万元。


处置费用并不高就可以处理完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什么大家还会乱丢乱摆这些废弃物进而违法呢?


执法人员介绍,一方面,企业的意识不强,“在很多企业负责人的印象中,觉得生产产生的那些废塑料、用完的瓶瓶罐罐、泡沫等,都以为跟生活垃圾的这些相类似,以为用类似的处理方式。”执法人员说,一方面部分企业之前习惯了这样的处理方式,钻空子;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不规范,“可能有的企业意识到了,也签了处理协议,但是大家还是图方便,比如露天堆放,或者擅自丢在路边或生活垃圾桶边。”执法人员表示,企业要重视管理责任,同步提升企业员工的意识。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平湖曹桥的某卫浴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从事淋浴房生产,磨切生产工段会产生ABS边角料,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公司厂房外东侧露天堆放有大量ABS边角料,未建设贮存设施(也就是仓库)安全存放。这已是不止一次要求企业做好ABS边角料的贮存工作。




磨切工段中产生的ABS边角料


查处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版,旧法,下称《固废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我局对其罚款1.5万元。

 



ABS边角料露天存放在厂区


案件警示


该公司对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不重视,采取露天存放方式,未建设贮存设施(仓库),幸好后续能及时整改。如果该违法行为持续到2020年9月1日新《固废法》实施以后,那违法的代价至少要提高10倍。在这里,要提醒产生固废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吸取本案教训,做好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工作,“要像对待生产原料一样对待固体废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法条链接


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大大增加了违法成本,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将由原来的1-10万元提升至10-100万元;新法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15日。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
《固废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制度台账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5.排污许可
《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委托


1.委托人核实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双方强制缔约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受委托方报告义务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4.连带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
1.省内利用、贮存、处置
《新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跨省贮存、处置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跨省利用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常见违法行为

    编辑: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转载请注明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结构不合理,吃不饱吃不 下吃不了现象并存;产业集中度低、龙头企业少、企业规模普 遍偏小;产业技术水平低,低值低水平利用普遍,部分危险废物设 施老旧落后,难以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 案》提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包括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危险废 物利用,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助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 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 2021 年 11月 12-14广州共 同举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月12-14 (12 日报到)地点:广东  广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模块一 政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解读 

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2 / 6 

4. 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5.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6. 危险废物资源化污染控制标准体系设计与制订方法 

7.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案例分析 

模块二 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 

8.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9.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10.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1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12.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模块三 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13.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14.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途径与技术 

15. 二次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16.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 

17.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8.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19.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20.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21.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22.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23.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技术 

25.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旨在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推动先进适用技术 和设备推广应用,助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当 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 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并推广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和设备,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 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30 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 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 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1831115359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历届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