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以下六种固废或将不再属于危废!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点击图片链接阅读全文

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有关增减列入清单固体废物的意见应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行业调查分析报告、危险废物鉴别案例及相关报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等详实依据)。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何足道

  电话:(010)65645770

  邮箱:hwmd 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20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GB 5085.1-6)也已启动相关修订工作。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以下简称《排除清单》)是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和工作基础,《排除清单》将动态修订发布。

  一、制订必要性

  (一)排除低风险固体废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关于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科学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将不具有环境风险或环境风险可控的固体废物纳入《排除清单》,有利于将监管重点聚焦在高风险危险废物,高效利用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在现有管理能力下最大程度控制环境风险。

  (二)明确特定类型固体废物属性,统一管理尺度当前,因某些固体废物属性不清,有的地方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有的地方则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导致各地环境监管尺度不一。此外,危险废物鉴别结果适用于特定工艺和企业,其他企业即使采用相同工艺也不再适用,出现同一类固体废物重复鉴别的情况。因此,明确特定类型固体废物属性,有利于统一管理尺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当前属性不明确、社会普遍关注的固体废物,明确其固体废物属性,大幅降低相关企业固体废物的鉴别成本、处置成本和管理成本。列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可以推动固体废物多元化利用,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二、制订原则

  (一)坚持风险管控。针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环节,开展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确保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可控。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日常环境管理中鉴别需求较多的固体废物,优先选择重复鉴别案例较多,且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坚持精准治污。基于危险废物鉴别、危险特性调查研究及环境风险评估等科学研究基础,确保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属性准确,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

  三、制订工作过程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土壤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承担制订《排除清单》任务。

  2016年1月,制订工作启动。

  2017年3月-4月,完成《排除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开展补充调查研究。

  2020年12月-2021年6月,开展相关行业调研。

  2021年6月,完成《排除清单(2021年版)》初稿并组织相关专家、机构、协会进行论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8月,完成《排除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专家研讨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1年9月,征求部内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之间的关系

  《名录》中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固体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免于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但并不改变危险废物本身属性。

  《排除清单》中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

  五、主要内容说明

  (一)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类型

  纳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未列入《名录》;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鉴别后普遍不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环境风险可控。当前固体废物属性明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不列入本清单。

  (二)拟纳入《排除清单》固体废物的筛选范围

  1.《名录》修订过程中没有确定属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法》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删除的固体废物以及用括号注明“不包括…”的固体废物,均属于未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对于这些固体废物,若不能通过工艺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险特性,则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名录》修订过程删除的固体废物不能直接判定其不再是危险废物,需进一步明确属性。

  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衍生固体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有关条款,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和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综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衍生固体废物可以进一步明确属性,因此,将该类固体废物纳入筛选范围。

  3.完成行业调查分析研究的固体废物

  国内相关科研机构,针对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固体废物产生特性与污染特性,以及全过程环境风险开展过研究,积累了一些数据资料。对于已经具有研究基础的固体废物,可以根据不同工艺类型固体废物污染特性与环境风险的差异,纳入筛选范围。

  4.固体废物属性不明确并具有大量鉴别案例的固体废物

  主要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实践中,存在无法确定固体废物属性、监管程度无法统一等问题的固体废物。同时,这些固体废物也具有大量危险特性鉴别的案例,有相关的数据支撑。

  (四)清单有关术语的含义

  1.固体废物名称,是指固体废物的通用名称。

  2.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

  3.固体废物描述,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工艺和环节等的具体描述。

  (五)列入清单的固体废物本次

  列入清单的6种固体废物(详见附表)均来自拟纳入《排除清单》固体废物的筛选范围(暂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衍生固体废物),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前期研究充分。目前对上述6种固体废物已具有详实的科学研究数据和理论支撑(包括危险特性鉴别、系统调查研究、环境风险评价研究、管理情况实地调查研究等),排除其危险特性,环境风险可控,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二是社会关注度高。据统计,上述6种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较大。因固体废物属性不明、各地监管要求不一致,导致上述废物转移、利用、处置途径不畅。明确上述废物属性有利于监管部门聚焦重点、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有利于降低相关企业经营成本。

(来源:生态环境部)


地点 时间点开课题链接阅读全文
广州12月17-19日

【广州】12月17-19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线上12月11-12日

【线上】12月11-12日第十三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 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结构不合理,吃不饱吃不 下吃不了现象并存;产业集中度低、龙头企业少、企业规模普 遍偏小;产业技术水平低,低值低水平利用普遍,部分危险废物设 施老旧落后,难以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 案》提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包括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危险废 物利用,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助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21年12月17-19日广州市共同举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2月17-19日   地点:广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模块一 政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解读 

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行业的影响2 / 6 

4. 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5.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6. 危险废物资源化污染控制标准体系设计与制订方法 

7.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案例分析 

模块二 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 

8.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9.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10.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1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12.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模块三 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13.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14.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途径与技术 

15. 二次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16.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 

17.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18.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19.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20.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21.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22.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23.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技术 

25.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旨在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推动先进适用技术 和设备推广应用,助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当 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 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并推广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和设备,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 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30 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 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 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1831115359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历届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