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转移联单即将更新!编号有调整!环境部另行制定(老专家直播排污许可检查和审核要点)

发布时间:2021-12-12   来源:企事业环保

环评复核、废气废水治理、监测、环保执法等专家视频,请使用环保小智app免费观看 

点击可以放大海报

十几天后即元旦后,环境部新发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就要施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废止。为了方便大家学习,环保小智智已收录20万份环保文件资料,每天及时更新,永久免费查阅做了逐条彩色对比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新旧逐条对比(点击链接打开后从底部阅读原文免费查看下载)

其中明确: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同时废止。
另外比较大的一个变化是单独一条明确规定刑事责任,见下表

12月13日即周一晚8点,经验丰富的老专家直播排污许可申报检查和审核要点欢迎关注视频号环保学园免费收看哦所有回放免费,见环保小智app的学习菜单

 

环保小智已上线免费lims模块(样品二维码溯源样品全流程、智能生成原始记录、一键智能生成检测报告),欢迎添加微信sthjb8后要求使用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部令 第23号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2021年11月30日

以上文件已收录在自环保小智免费查阅下载,欢迎上传分享更多环保文件到环保小智(文件审核通过可以获得环境币
【插播】


永久免费看文件发公示优秀环评、环境工程导则、监测规范查看下载

危废处置导则产业园(打捆项目)报告表电镀行业报告书

废气治理导则新药项目报告书 环保管家服务详细方案

固废处理导则 水处理导则 地下书监测规范

环评中碳排放核算及其影响评价章节报告表碳排放专项评价


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关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电话:1826876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