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行标后,项目恶臭废气还要执行恶臭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还要执行综排标准?(直播检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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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与环规院2021年9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第二版)(已解锁,可打印版)(环保小智已收录20万份环保文件资料,每天及时更新,永久免费查阅)中明确:

(1)企业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是否还需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1993),企业厂界非甲烷总烃是否还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答:依据《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基于风险管控原,厂界仅规定了苯、甲醛、光气、氯气、氰化氢等高毒害污染物的监控浓度值;对于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根据国家环境标准体系设置原则,需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对于非甲烷总烃(NMHC),不再通过厂界进行管控,而是通过具体的措施性控制要求,提高无组织排放管理的有效性,厂界不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12月21日即晚上8点,全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家直播监测机构检查要点欢迎关注视频号环保学园免费收看哦所有回放免费,见环保小智app的学习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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