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余只废油桶共753.51吨堆积如山、9人涉案!最新关于危废仓库建设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3月25-27日  浙江杭州

会议规模:500人

开年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艳云  18311153598同微信

地面污水横流

尚未拆解的废机油桶堆积如山

院内渗坑内的废机油和油渣

散发出刺鼻味道

原有地面已经变成黑褐色

检察官到达现场后

提前介入案件

……

一起废机油桶破坏生态环境案在公安机关例行巡查时浮出水面。经初步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裴某等人总计收购、处置废旧机油桶50234只,共753.51吨。经山西省平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裴某等9人作出判决。

提前介入案件

在平遥县东部一个偏远小村的村口,有一家已停产的机械厂。2019年夏天,村民从该机械厂经过时,总会闻到一股浓重的机油味道。夜幕降临时,白天寂静的厂区又总会传出汽车马达声,还有机械切割发出的嘈杂声。

由于该机械厂的位置较为偏僻,影响不到日常生活,大多数村民并未在意。2021年1月,平遥县公安局在例行巡查时,发现该机械厂存在异常经营行为,在采取强制措施进入厂区内发现,地面污水横流,尚未拆解的废机油桶堆积如山,院内渗坑内的废机油和油渣散发出刺鼻味道,原有地面已经变成黑褐色。

平遥县公安局立即上报晋中市公安局,同时,对现场清点的废机油桶350个、废机油塑料桶60个、废机油铁桶盖7吨、废机油铁桶桶体9吨采取了扣押查封措施。



厂区内废弃油桶残留液、渗漏液、残渣等具有毒性物质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场地内存放的废弃油桶、油桶皮为危险废物。平遥县检察院闻讯后第一时间派检察官到达现场,并提前介入案件。

平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也在闻讯后第一时间派检察官到达现场,并于同年1月29日提前介入案件。

精准监督引导取证

经初步调查发现,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27日,裴某与侯某等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合伙从闫某处收购废旧机油桶,并租赁侯某文的公司场地,雇用任某等4人将收购的废旧机油桶进行非法拆解、分割,再由董某将拆解后的废旧机油桶出售,总计收购、处置废旧机油桶50234只。

经司法鉴定所取样鉴定,院内废弃油桶里的残留液、渗漏液、残渣等具有毒性物质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场地内存放的废弃油桶、油桶皮为危险废物。由于在非法拆解、处置废旧机油桶的过程中,裴某等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随意抛散废旧机油,将油渣倾倒在渗坑中,不仅导致机械厂厂区内土壤污染严重,而且如果不及时终止将进一步污染与该机械厂毗邻的成片果园土壤,导致更大损失。

2021年3月3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平遥县检察院。4月6日,检察机关对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随后,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对需要继续侦查事项列明详细提纲,督促追捕上游犯罪嫌疑人,查明犯罪全链条;另一方面把案件审查重点转移到如何确定危险废物数量上,因为污染环境罪是以犯罪嫌疑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吨数来定罪量刑的。

侦查机关仅调取了各个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无法准确计算出各犯罪嫌疑人的处置吨数。为准确定罪量刑,承办检察官在多次咨询专家鉴定意见并查阅类似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后,结合参与时间、分工方式等多种因素,运用客观认定与主观推定方法,最终认定裴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753.51吨,董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668.82吨。经进一步释法说理,各犯罪嫌疑人对数量的认定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力求“三个效果”相统一

该案涉及人数多,涉案人员不仅涉及某企业技术骨干,还涉及靠打工维持生活的数个家庭,如何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成为检察官关注的焦点。

为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降低审前羁押率,承办检察官在辩护人及家属递交申请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无羁押必要逐一开展审查。为扎实做好该项工作,承办检察官向闫某所在企业的负责人了解闫某的情况,并在6月初多次前往案发地点,实地查看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及环境整治情况,向乡政府了解案发后环境整治的出资费用等相关情况。

经查,闫某系民营企业技术骨干,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认罚,且自费33万余元及时采取修复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董某、任某等6人案发后均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均系从犯、初犯,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筹款退缴违法所得。综合所有情况,承办检察官对上述7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正是由于闫某所在公司疏于管理,导致危险废物流出,继而产生了随后的一系列犯罪行为。裴某处置废旧机油桶的场地系平遥境内某乡政府管辖地,在犯罪嫌疑人持续作案长达两年的时间内,该乡政府未严格落实好监管责任。

2021年8月5日,针对闫某所在公司及乡政府在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承办检察官从加强管理、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跟踪监督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均已开展整治活动并给予回复。

同年8月24日,平遥县检察院以裴某等9人涉嫌污染环境罪起诉至平遥县法院。







建设参考标准

常见违法行为

规范化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危废仓库建设情况成为环保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有关要求,现提供如下参考标准供企业参照,并尽可能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


1、危废仓库要独立、密闭,上锁防盗,仓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



2、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



3、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4、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



5、危废和一般固废不能混存,不同危废分开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



6、仓库现场要有危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8、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10万罚款;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处2-20万元罚款;将危废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2-20万元处罚;不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废的,处5-20万元处罚;将危废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的,处3-10万元处罚;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废的,处3-10万元处罚;为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3-10万元处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废的,处3-10万元处罚;未制定危废意外事故防范。






危废仓库标志标牌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

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危险废物贮存间门上的

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

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

危险废物标签





危废仓库内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见下面附件)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各个企业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董事长是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 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志。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固废、危废在处置不规范的情况下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导致环境二次污染。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固废、危废常见的非法处置行为。



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



1

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2

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3

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4

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处置和利用,常见违法行为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识别标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4

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核查应注意的事项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需调阅的相关资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环评关于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的分析结论。

2. 申报登记证明(比如:年度环统、年度排污申报,以及试点区域的网上申报等)固废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数量、去向记录台账(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作为台账重要信息来源)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

3.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跨省转移批文。 

4. 管理台账(分年度),超期贮存与申请情况。

5.  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申报登记。

6. 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

7.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内部规范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8. 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

9. 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清单等。

10.  企业自查记录和环保部门检查及整改记录。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参考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  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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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 2022 年 3 月 25-27 日杭州共同举办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 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产业发 展机遇和路径,解决产业难题,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新历史 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年3月25-27日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 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 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 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 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 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 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 等问题。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 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 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50 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 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 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人:靳艳云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1831115359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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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