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活性炭吸附装置填装不足、更换未及时被罚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3月25-27日  浙江杭州

会议规模:500人

开年盛会 大咖云集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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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吸附装置应该是VOCs治理行业内使用最为广泛的VOCs减排措施,但不少企业面临活性炭装填量、更换周期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维护的问题,也时而有不合规的现场被监管单位处罚,下面我们来看一则典型市局公布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因不合规而被处罚的案件:

一、案件线索发现

接信访举报2021年12月17日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新华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该单位现场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发现该单位现场喷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箱体内部间隔式填装活性炭,部分隔断镂空未填装活性炭,且该单位近2年内仅更换活性炭3.629吨、处置废活性炭4.03吨,与环评相关要求不符,该单位未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喷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二、调查处理过程

无锡市新华起重工具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喷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上述行为已构成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相关规定。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6.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情节点评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四、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五、照片视频资料



附:排污单位如何确定活性炭更换周期?(来源网络)

网民咨询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排污单位如何确定活性炭更换周期?

办理回复: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应优先根据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设计方案确定更换周期,对于无设计方案或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方案不符时,参照《通知》中更换周期公式T=m×s÷(c×10-6×Q×t)进行计算(详见《通知》附件)。

其中,更换周期计算公式中参数应采用实际运行时正常工况下自行监测数据。如风量(Q)应采用监测实测风量;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c)为监测实测活性炭工段进口浓度与出口浓度的差值;动态吸附量(s)10%为参考值,如采用理论动态吸附量超过10%的活性炭,能提供供应商试验得出的动态吸附量证明或其他可说明选用数值出处的证明,可参照证明给出的数值进行计算。

其实,除了活性炭更换周期,关于活性炭的装填量也是很多企业困惑的难点之一。浙江省生态环境近期也发布《浙江省分散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技术指南中对某风速范围内活性炭最少装填量有具体的指导要求,如下:

来源:无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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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 2022 年 3 月 25-27 日杭州共同举办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 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产业发 展机遇和路径,解决产业难题,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新历史 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年3月25-27日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 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 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 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 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 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 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 等问题。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 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 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 50 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 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会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 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 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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