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中央第二轮第6批督察即将启动!企业自查重点!一不小心就是百万!赶紧自查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3月25-27日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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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证书是任职、晋升、录用、评级的有力证明、部分省份可作为申请危废资质的辅助资料,全国通用,不用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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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月25-26日

杭州】3月25-27日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线上3月12-13日

线上】3月12-13日第十五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 精英特训营

韩正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和关键,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22日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研究部署第二轮第六批督察工作

  韩正指出,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扎实实做好督察工作,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总结运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建立实施以来的成果和经验,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和关键,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

  韩正强调,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强化对群众举报问题的跟踪督办,持续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完成督察整改任务。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再接再厉做好第六批督察工作,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副组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01

环保许可管理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企业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现有排污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时间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新建排污企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建设项目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应自主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

(三)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

1.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完成排污登记工作,提供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各类环境信息真实有效,不得瞒报或谎报。

2.排污企业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确保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排污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3.排污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4.排污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应确保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排污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4)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5)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6)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60日前向原核发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7)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环境保护税缴纳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企业应当知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02

污染防治管理


01

生产车间

1.企业办公楼门口应当悬挂整体平面布置图,标示出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固废仓库、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位置,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以及生产废气排放口位置。
2.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应当落实防腐防渗保护措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车间内废水需分类收集的,应当分类收集并进行类别及流向标识;对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装有水表流量计;对废水收集管明管明渠,应当落实无杂物覆盖。
3.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当落实完善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需要密闭车间进行密闭,不得设置排气扇,生产时不得开启门窗,车间要做到负压效果。对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02

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提出对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信息传输检查要求等内容,以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具体包括:规范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在线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要求;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必须安排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专人专职负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2.根据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3.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数据;

4.严禁擅自闲置或停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作为污染治理设施其中一部分进行管理;

5.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环境台帐记录,包括日常数据台帐记录、日常维护台帐记录和设备故障台帐记录。如发现数据异常或设施故障,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尽快查明原因,实施修复。

6.在线监测(监控)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标牌。

03

废水污染防治

  企业应建立废水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废水防治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废水排放指标,建立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现场管理,除被允许的情况外,应实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 “三水”分开,规范收集、运营和排放,定期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废水处理场所整洁,废水处理场所内不得从事与废水处理无关的加工作业或作为仓库。除必要的备用件和维修工具、检测工具外,与废水处理无关的杂物、软管和消防水带、潜水泵等必须清除,拆除与废水处理无关的管道;

2.调节池、厌氧池等易产生臭气或异味的池体应对废气进行收集、输送、处理,以减少臭气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

4.有条件的企业或明确要求设置废水检测化验室的企业,应配置排污许可证列明许可排放污染物相对应污染物的检测设备,并对废水进行检测;

5.在废水处理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标牌;

6.处理设施的设备管理:

(1)流量计电源线必须直接连接,不准设开关或插座;

(2)废水管道、污泥管道流向标示清晰,中间尽量不设三通管道;

(3)设施的电源线管、气管线、自来水管必须分类标识清楚,按“横平竖直”要求码齐。

7.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设有化验室的企业,每日定期检测废水水质,检测结果记入运行台帐。没有化验室的企业,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或通过简易快速检测设备、试剂等每日对废水进行测试,掌握废水排放情况。出现故障或超标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实施修复。配备取水量表、井盖钩、强力电筒等工具;

(2)每班如实填写运行台帐,台帐中水质检测结果、用药量、排水量、污泥产生量及处理量等重要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废水处理设施重要部件(电控仪表、水泵、探头、斜板沉淀池、流量计等)必须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和更换;

(4)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车间收集管网是否损坏、是否存在混流、生产废水泄漏混入雨水管道或生活污水管道、是否存在高浓度的废酸废碱进入收集系统等问题。

8.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

(1)废水处理药品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

(2)高浓度的废酸废碱、脱镀液、蚀刻液以及电镀洗缸水不得排入污水治理设施,必须按有关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地点进行分类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

(3)废水处理设施的护栏、楼梯、栏板、支架定期维护和检查,属有限空间,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识并配备完善安全预防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4)废水处理车间应安装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企业安保视频监控系统应对废水处理区域进行全覆盖并确保正常运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7)废水处理场所必须安装紧急冲洗装置,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8)污水处理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04

废气污染防治

  企业应建立废气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废气防治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废气排放指标,建立废气收集、输送、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对各类废气排放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定期监测废气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废气处理场所整洁,废气处理场所内不得从事与废气处理无关的加工作业或作为仓库,拆除与废气处理无关的管道。

2.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

3.在废气处理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标牌。

4.处理设施的设备管理:

(1)在废气治理设施的进出口处分别设置采样口,以及建设检测平台,方便检测人员采样;

(2)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开启旁路。如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必须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才能开启旁路。对已明确不得设置旁路的设施,不得设置旁路;

(3)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定期添加药剂或进行维护,以保证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转。

5.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对具备自主监测条件的企业,每日应当检测废气排放情况,检测结果记入运行台帐。对不具备自主监测条件的企业,建议购买简易快速检测设备每日对废气进行检测(自买设备的质控情况应当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或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掌握废气排放情况。出现故障或超标问题的,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实施修复。

(2)每班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运行台帐,台帐中检测结果、用药量、排气量等重要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废气处理设施重要部件(电控仪表、水泵、探头、风机、布袋、电极灯管、吸附材料、加(喷)药装置等)必须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和更换;

(4)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车间收集管道是否存在漏气、堵塞等问题。

6.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

(1)添加的药品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

(2)废气处理设施护栏、楼梯、栏板、支架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3)废气处理车间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

(4)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5)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6)废气处理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7)废气处理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8)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9)涉及粉尘、VOCs等易燃易爆气体的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设计和验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家意见,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05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企业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目标指标,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涉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需办理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手续后方可转移。

  企业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管理,优先对其实施综合利用,降低处置压力。

06

危险废物管理

  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目标指标,建立危险废物来源清单和危险废物处置商及处置情况清单。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生产工艺、污染治理工艺等发生变化,新、改、扩建设项目投产,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重新识别危险废物。对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难以分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定。

  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现场防渗、防泄漏、防雨等措施并规范实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处置应选择有资质单位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备案通过后,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

  2、危险废物管理

(1)每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转移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有危险废物流失、盗失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污染事故,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危险废物转移时,应登录所在地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3、安全管理

(1)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等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2)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以免发生事故;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破损、渗漏等情况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

(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03

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

1.隐患排查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并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聘请专业单位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可采取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和分级的结果,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分别开展隐患治理。

  其中,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

  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

4.监测预警

企业可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手段及管理方法,对废水、废气等重大环境因素建立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及报告机制,并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1.应急准备

  企业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执行备案规定。建立与本企业环境风险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人员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2.应急响应

  企业在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依照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理,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事故调查与处理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按规定成立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污染程度和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件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件的直接、间接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针对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落实到位。

04

清洁生产


(一)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应按照审核程序和时限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鼓励企业采用原辅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并将资源能源消耗指标纳入企业各级考核要求。

(三)废弃物综合利用

  企业应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回用、能量梯级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并将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纳入企业各级考核要求。

(四)节能减碳管理

  企业应建立节能与减碳管理制度,明确节能与减碳管理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设定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减排的目标指标,定期核算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削减的绩效统计并留档。

05

环境信息公开


(一)公开制度与内容

  企业应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对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要求进行公众意见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涉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的有关规定,定期公开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二)公开方式

  企业日常信息公开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当地政府网站或企业网站;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对于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公开,应在上一年度工作完成后的半年内,编制环境信息公开报告书。企业应保留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投诉、沟通、处理等信息与记录。

(三)公共关系

  为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周边社区、新闻媒体的沟通管理机制,如定期组织执法单位、社区代表、媒体召开座谈会等,确保对企业环保问题的任何投诉、建议,能得到及时处理与反馈。

06

其他要求


(一)落后产能淘汰

  属于国家规定的落后产能行业的企业,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勇于创新,积极转型。

(二)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应编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在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应积极响应减排措施,特别是涉VOCs排放企业,应错峰生产或减产限产。其中重点管控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应暂停生产,待应急响应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三)企业项目终止或搬迁管理

  企业项目终止或者搬迁的,应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督察案例: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公司将排污设施当“摆设”  

  应急旁路烟道竟成偷排

  2021年4月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二天,即对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一个烟囱引起了督察人员的注意。“从烟道走向来看,这个烟囱应该是旁路,在应急情况或有事故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请示报告是可以临时外排使用,而在正常情况下不应排放烟气,但现在明显能看见有发黄的烟气排出。”发现异常后,督察人员迅速开车抵达旁路烟囱。

  督察人员发现,通往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烟道被关闭,此时阀门上电子表的开启度显示为0,而通往旁路的阀门则是开启状态。

  “为何开合度显示是0?”督察人员问企业负责人。

  “电子表坏了,烟道是开启的,只不过显示是0。”企业负责人支支吾吾地说。

  为了不打草惊蛇,督察人员迅速拍照取证后,又去查看其他地方。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分钟后,督察人员再次返回原地时,之前打开的旁路阀门已被悄悄关闭,通往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烟道却被打开,且电子表的开启度恢复到正常的65%。

  企业公然掩盖偷排事实,堂而皇之地搞起“小动作”,被督察组当场抓了现行。

  同时,督察组还发现,旁路还存在“跑冒”情况,即使旁路阀门全部关闭,但由于平时旁路挡板密闭不严,仍有约超过10%的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经由旁路烟道漏排。

  脱硫副产物硫铵不足正常运行产生量的1%

  虽然督察人员现场发现企业旁路烟道的在线监测数据有造假嫌疑,但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为了让企业心服口服,督察人员现场立即联系了山西省晋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现场人工监测。

  在等待监测人员赶到现场的期间,督察人员不敢离开现场半步,即使天上零零散散落着雨点,在企业“热情”劝说下,督察人员仍没有到办公室休息。“必须一直守着现场,防止企业再做手脚,将仪器设备恢复正常。”督察人员说。

  与此同时,督察组又查看了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结果发现,建成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上蒙着厚厚一层灰土,“显然是长期未正常使用。”督察人员说。

  企业采用的是氨法脱硫,在脱硫后会产生副产物硫铵。督察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家企业2020年焦炭年产量为47.9万吨,以此计算就应该产生1000吨左右的硫铵。然而,企业2020年硫铵生产记录台账上显示,去年只产生了10吨左右的硫铵,不足正常运行产生量的百分之一。

  “这也是另一个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证据。”督察人员说。

  随后,督察组将负责企业在线监测运维第三方公司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叫到现场,打开旁路烟道在线监测站房的门,查看在线监测数据。系统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长期稳定在0至几毫克/立方米。“打开旁路偷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不可能这么低。”督察组人员说。

  就在此时,第三方监测人员仍在辩解其监测的数据没有问题。

  但真相不会“骗人”。当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爬到十几米高的采样平台上,安装完设备、调试好仪器后,仪器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43毫克/立方米和86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3倍多。因此,督察组认定,数据严重失真,存在造假行为。  

  现场督察结束后,督察组立即将此案件交办给太谷区人民政府。4月10日,太谷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处置情况报告中提到,已控制问询相关人员9名对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对企业在线监测站房、旁路挡板阀门井予以查封。(案例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网网优危废编辑

  希望相关企业积极做好应对!
  一不小心,就是百万!赶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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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栗战书委员长在《固废法》执法检查时也强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将固废综合利用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时期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这些都充分表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前所未有的地位,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精准理解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在减污降碳战略中的地位和发展规划,把握国家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新要求,充分展示、交流废物处置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设备,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22年3月25-27日杭州共同举办“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产业发展机遇和路径,解决产业难题,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新历史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会议初步安排


01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5-27日(25日报到)

地点:杭州

02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03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3月26日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动态修订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管理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3月27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3月27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3月27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04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5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06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07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5340187079 (微信同步)  

办公室电话: 010-80456638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往届会议精彩回顾

第一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二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三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四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五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部分参会发言人


















































高峰对话


部分专题会议

2017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

2017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

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2018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
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

2018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

2019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

部分技术/设备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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