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应对:环保管理台账档案怎么做?附:台账管理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第16期危险废物管理技术特训营

4月16-17 线上学习、考试  初、中、高级证书

考核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本证书是任职、晋升、录用、评级的有力证明、全国通用,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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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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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线上4月16-17日

【线上】4月16-17日第十六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 精英特训营

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环境管理档案保存要求等,确保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符合有关要求,应保持环境管理资料齐全,按照静态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分类分盒存放。对不按规定建立环保管理台账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生态环境部已经开展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查组,并已经完成进驻,各被督查区域和单位都在紧密整改中。那企业环保管理台账档案怎么做?

一、静态管理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主管等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


3、环保审批文件;


4、排污许可证;


5、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及验收文件;


6、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7、在线监测(监控)设备验收意见;


8、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收运合同;


9、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表;


10、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评估验收意见;


11、排污口规范化登记表;


1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排放口平面图;


1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1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5、生态环境部门的其他相关批复文件等。




二、动态管理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


2、原辅材料管理台账;


3、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台账;


4、环境监测报告;


5、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监测信息记录等各种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


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


7、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


8、行政命令、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相关文书及相关整改凭证等。



台账管理目录清单(参考)




一、项目环评报批及验收资料

1.营业执照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批复文件,登记表网上备案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全本

4.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批复、自主验收文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二、排污许可证

1.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三、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台账

1.生产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工艺流程图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维护记录(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加药记录、活性炭更换记录等台账)

3.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及定期校验资料


四、排污口分布及污染物监测台账

1.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表、排污口标志分布图、排污口标志照片

2.企业自行监测计划、自行监测报告、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情况

五、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台账

1.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管理(通过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2.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3.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贮存环节记录表、内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记录表、月度危险废物台账报表等)

4.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和标签的照片

5.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六、环境应急管理台账

1.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备案意见

2.环境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方案、照片和总结

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资料


七、其它环保管理台账

1.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文件

2.企业环保管理责任架构图及其它环保管理制度

3.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限期改正通知及整改台账

附:小编汇总附上一份“水、气、声、渣”自查整改攻略,供企业参考借鉴。


一、环保合规性


  •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 是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 环保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 企业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及“三同时”;
  • 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是否齐全;
  • 企业现场情况是否与环评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重点核对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 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二、环保验收手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是对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因此对于部分建设项目(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在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未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含施工期临时设施),则不需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的验收报告中予以相应的说明即可。

水、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水、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竣工后均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不再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三、涉废气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1、废气检查
  • 检查企业连续产生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是否合理。
  •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 检查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 废气排放口;
  •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区域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3、无组织排放源
  •  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 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 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4、废气收集、输送
  • 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 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 废气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逸散的气体采用集气(尘)罩收集时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 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原水池、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池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 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 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应结合生产工艺,力求简单、紧凑、管线短、占地空间少。


5、废气治理
  • 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 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 对于中等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 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
  • 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 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生产的化工企业宜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 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废气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和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 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可采用液位自控仪、pH 自控仪和ORP 自控仪等,加药槽配备液位报警装置,加药方式宜采用自动加药。
  • 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氰化氢、氯气、光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



四、涉废水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1、污水设施检查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 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2、污水排放口检查


  •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 总排污口是否设置环保标志牌。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水质检查


  •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4、实行雨污分流


  • 按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
  • 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泵通过密闭管道送入相关废水处理设施;
  • 冷却水通过密闭管道循环使用;
  • 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5、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


  • 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 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到接管标准;
  • 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 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



6、排放口设置


  • 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
  • 污水排放口要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
  • 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
  • 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五、涉固废自查整改及危废管理

  • 险废物管理并向当地环保局备案。
  •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1、具备危险废物处置合规四要素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企业依据生产计划和产废特征,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指导全年危
  • :根据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根据要求规范填写联单相关信息。
  •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法规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信息。 


2、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 遵守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组织专门培训。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


 
3、严格遵守收集、贮存要求


  • 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修订)的规定。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 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贮存危险废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4、严格遵守运输要求


  •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和专业人员企业需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工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获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 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企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配置符合规定的标志。车辆车厢、底板等硬件设施应具有密封性同时又便于清洗;车辆应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防渗和防散失等用具和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车辆车窗、挡风玻璃无浮尘、无污迹。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污迹。 


5、严格遵守转移要求


  • 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企业在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之前,须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 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联单保存期限通常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或根据环保行政执管部门的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 未经核准不得跨省转移贮存、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6、合法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


  • 自行利用、处置时,应依法进行环评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应对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并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其中,对焚烧设施二噁英排放情况,企业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处置还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3修订)、《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 委托第三方处置时,应核查第三方资质。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资质和能力。



六、厂区、车间环境管理



  • 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车间内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安装防漏层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为水泥地面并上防渗漏涂料,有条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层)。
  • 厂区内路面硬化,厂区内视线范围地面和墙面内无油污无杂物,尤其是废油桶必须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



  • 旧设备、包装箱、废品等杂物不允许零散存放,需要归并一起存放(干净整洁)。
  • 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 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
  • 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 车间内生产区、安装区、半成品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七、环保检查现场注意要点


1、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3、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生态环境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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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6-17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

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


     为精准理解国家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减污降碳战略中的地位和发展规划,提升我国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和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举办“第十六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在线培训。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培训时间和地点

01

培训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线上培训)

考试时间:2022年4月24日(在线考试)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培训主题

02

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培训内容

03

固体废物资源化与碳中和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解读

  企业碳中和实现路径

  固体废物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法律风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防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制定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与现场检查要点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要点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管理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政策及标准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要点

  工业炉窑协同处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危险废物名录与危险废物鉴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解读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

  危险废物特性鉴别


培训对象

04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 废矿物油、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 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 生活垃圾分类、焚烧、填埋;
(5) 汽车拆解;
(6) 再生资源回收
(7) 电子废物拆解;
(8) 餐厨垃圾回收;
(9) 污泥资源化利用;
(10) 固体废物监管;
(11) 环境治理服务;
(12)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等。



课程特色

05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线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培训费用

06

A类:培训费4300元/人(含教学、教材、专家费等);
B类:培训费4800元/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增值服务

07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联系方式

08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 (微信同步)  15340187079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

创新发展大会

关于召开“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栗战书委员长在《固废法》执法检查时也强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将固废综合利用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时期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这些都充分表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前所未有的地位,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精准理解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在减污降碳战略中的地位和发展规划,把握国家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新要求,充分展示、交流废物处置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设备,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共同举办“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产业发展机遇和路径,解决产业难题,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新历史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时间与地点

时间:疫情原因 会议延期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杭州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时间
会议内容
注册报到
10:00-21:00
注册报到

会议第一天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09:00-17:00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动态修订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管理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17:00-18:00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09:00-18:00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09:00-18:00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09:00-18:00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往届会议回顾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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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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