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实施!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2-05-08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时间:2022528~29

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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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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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时间待定

杭州】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线上5月28-29日

【线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并经2022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41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

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拓展我市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豁免内容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市内一家单位(以下统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例如废有机溶剂(HW06)、含油金属屑(HW08/HW09)、精(蒸)馏残渣(HW11)、废酸(HW34)、废碱(HW35)、环境治理污泥或残渣(HW49)、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HW50)等),直接作为另一家单位(以下统称“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生产的替代药剂或替代原料进行“点对点”的定向利用,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二、豁免条件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均为本市合法设立,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近三年未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评估达标,环境信用评价为“环保良好或诚信”企业。

(二)产废单位产生的拟定向利用危险废物应单一稳定、具有一定规模、有用组分和有害成分清晰、危险特性明确,与利用单位的利用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相适应。

(三)利用单位利用危险废物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应与原工业原料生产的产品保持一致,利用现有环保措施或采取一定的污染物控制措施优化后,不增加新的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且污染物排放达标;替代原料的环境治理效果与原治理效果保持一致

三、实施程序

(一)实施豁免。

1.申请。利用单位会同产废单位填写《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申请表》(见附表),共同组织编制“点对点”定向利用全过程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报双方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初步审核通过后,报市生态环境局。

2.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对满足豁免条件的,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cq.gov.cn)向社会公示10日,无异议的,市生态环境局发文批复;有异议的,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核实后再行办理。

3.变更。已实施豁免管理的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一是所利用的危险废物有用组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发生变化不能替代原料的,危险废物类别或数量超过豁免管理范围的;二是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工艺、地址、产品其一发生变化的。

另产废单位或利用单位法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发生变化的,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信息变更说明和新工商营业执照。

(二)取消豁免。

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任何一方不再开展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填写《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申请表》(见附表),报双方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初步核实。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初步核实通过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取消豁免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日常监管报告情况向社会公示取消豁免管理结果。

四、管理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和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台账记录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做好风险管控。产废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有用组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出厂控制标准,并严格落实该标准,确保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定向利用要求,对达不到出厂要求的危险废物不得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利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废物入厂监测,不得接收“不达标”入厂危险废物,确保接收的危险废物符合定向利用要求,且其存放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擅自建设单纯的危险废物贮存场,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做好环境监测和产品质量检测,污染物排放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应符合排污许可要求,产品符合相关产品质量和有毒有害限值要求。

三)严格审核监管。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对“点对点”定向利用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如实出具近3年执法检查情况、上年度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和环境信用评估结果。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将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名单、“双随机”执法清单,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环境风险评估方案要求的(如危险废物类别与方案不符的、未落实出厂废物有毒有害限值监测的、利用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利用产品质量未按要求检测等情况),应立即要求停止定向利用行为,进行自查整改。对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对“点对点”定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众可拨打重庆市“12345”或“12369”进行投诉举报。

(四)强化指导帮扶。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公开实施豁免的结果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未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方案实施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查处或取消豁免;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方案。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强化技术支持工作,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事中事后检查和技术帮扶。

本方案自202251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附表: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申请表


附表

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申请表

    ○实施豁免        ○取消豁免

产废单位

单位名称(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废设施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利用单位

单位名称(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废物利用设施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产废单位概况(实施豁免申请时填写,简述产废单位主要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料、主要产品等情况,“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主要组分及含量、有用组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及含量、理化特性等,附环境风险评估方案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利用单位概况(实施豁免申请时填写,简述利用单位主要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料、主要产品等情况,被替代原料有用组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危险废物利用工艺、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物去向及利用处置措施、最终产品执行标准及质量控制措施、去向等,附环境风险评估方案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产废单位所属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

           

       

利用单位所属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

       

我特此确认,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承诺按照环境风险评估方案的内容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的“点对点”定向利用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如有违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产废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时间:              

利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时间:

提交材料清单(实施豁免申请的提交材料16,取消豁免申请的提交材料7

1.产废单位与利用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利用合同(有效期内);

2.与“点对点”定向利用有关的产废设施和利用设施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的生产设施除外)及验收批复或专家组意见等;

3.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有用组分和有毒有害成分含量要求及检测报告(有CMA章);

4.利用单位产品执行质量标准以及质量检测报告(有CMA章);

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有用组分和有害成分含量控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利用单位的危险废物利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最终产品质量控制及去向、利用及产品环境风险评估结论和专家意见等);

6.产废单位或利用单位信息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出现变化时填写);

7.取消“点对点”定向利用活动后,所采取的遗留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废水处理处置措施以及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等证明材料。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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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等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2022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管理单位在线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2528~29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二、培训内容

1.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解读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

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4.危险废物包装、转移运输污染防治

5.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与污染控制

6.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

7.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8.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9.危险废物名录与豁免、排除管理

10.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三、培训对象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废矿物油、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固体废物监管;

5)环境治理和咨询服务;

6)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

7检测机构、街道社区等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等。

四、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实践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人(含教学、教材、专家费等)。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

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栗战书委员长在《固废法》执法检查时也强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将固废综合利用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时期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这些都充分表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前所未有的地位,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精准理解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在减污降碳战略中的地位和发展规划,把握国家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新要求,充分展示、交流废物处置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设备,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共同举办“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产业发展机遇和路径,解决产业难题,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在新历史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时间与地点

时间:疫情原因 会议延期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杭州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时间
会议内容
注册报到
10:00-21:00
注册报到

会议第一天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09:00-17:00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动态修订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管理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17:00-18:00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09:00-18:00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09:00-18:00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09:00-18:00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往届会议回顾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历届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