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废品一收就出事!又有多个老板被抓!固废不是你想买就能买,想卖就能卖!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时间:2022年5月28日~29日
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环境部通过危废系列标准制修订,危废标志、台账、贮存等即将更新
报名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地点 | 时间 | 点开课题链接阅读全文 |
杭州 | 时间待定 | 【杭州】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
线上 | 5月28-29日 | 【线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
下面案件中这些废品小编经常发文说不能收,但有些废品老板就是不听,或者说根本就没看到。这不,又发生了三起案子……
案例一:混搭?废旧机油滤清器混入废铁堆被罚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湖南省长沙县榔梨街道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时,现场发现其堆放的废铁中混有废旧机油滤清器,数量大约有100个。
该滤清器里面的废机油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
案例二:3吨废品=3人刑拘+1人取保候审+罚款
8月19日,接群众举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金阳村的一家废油桶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现场有大量废油桶堆放且有部分已经被切割分装,当事人无法出示环评审批材料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月20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决定立案并立即启动公安环保司法联动,经查发现当事人从事废油墨桶加工达半年多时间,处置的废油桶超过了3吨。当事人还将废油墨桶卖给了当地的一家废品收购站。经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同样存在收购废油桶进行切割分装销售的行为,重量超过3吨。
执法人员当场就对危险废物进行查扣,并配合公安人员对2名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并连夜审讯,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案件移送公安后,公安部门决定对2起有关联的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对3人刑拘,1人取保候审。
案例三:37吨废弃油漆桶=查封+刑拘+罚金
10月,浙江浒山横河镇东上河村一废品收购站擅自收购、处置废油漆桶等。浒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当场发现收购站人员正在使用设备对废油漆桶进行压块处理,现场还堆放着很多塑料的、铁质的废油漆桶和废机油桶,以及大量压制好的成捆铁块,当事人无法出示环评审批材料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这些废包装桶和压制好的铁块大多露天随意堆放,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铁块上残留的废漆渣被雨水冲刷流至地面,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监测人员同时对废品站内的废包装桶、压制好的铁块等过磅称重,经称重量为37.78吨,已达入刑标准。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被依法刑事拘留。
以上3个案例也充分说明:从事危险废物处理,要合规合法!新《固废法》今年9月正式施行,对于危废的检查和处罚的加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从事危废处理的企业应密切关注。
根据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
简单而言,如果废品老板想经营废油漆桶,首先要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其次要建设合格的贮存的设施、场所;当然办好环评等相关手续也是必须的条件。否则就是违法,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法成本太高,得不偿失。
另外,依据新修订《固废法》第114条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废、危废、医废”三项强制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四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简单来说,就是新《固废法》增加了对非法回收和储存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处罚金额方面。劝诫门店和回收商合法收集、贮存、利用。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有哪些义务?
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因违法管理危险废物而受到行政处罚时有发生,也有个别案件涉及刑事犯罪而被提起诉讼。
其大小、颜色都是有规定的。等边三角形(边长不小于40cm),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警示作用,所以必须醒目哦~
7、对于润滑油机油的空桶,碱性清洗剂的空桶除了交给危废处理公司处置还有什么其他合规的处理商?
所以为什么现在生产商不回收了,因为没危废经营许可证,而且又不能用于原用途(每种油漆的MSDS不一样,怎么做原用途?),环保平台建议不焚烧,为你对接利用处置商,最低3000元/吨,合规合法处置。
8、我们公司刚签了危废处置合同,去环保局备案,不让备案,说环评上没有,怎么回事?
9、我们公司最近被环保局抽检了,说要我们提供实验室危废的台帐,这个台帐需要哪些资料。
答:实验室危废从采购、入库、领用、剩余去向,都需要做登记,并注明日期、登记人,基本元素:名称、数量、包装、领用用途、领用日期、废弃数量、废弃日期、管理人。
10、最近公司上了新的VOCs设备,是用活性炭吸附的,环评上废活性炭是危废,需要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吗?
答: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做好更换的记录台帐;更换次数除了根据环评上的产量预估,需要定期做废气排放口的监测数据是否达标,特别的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废活性炭的处置签约合同,每年要走一次转移联单。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是危废,编码为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
答:前期环评上已列为危废的,或是新增工艺产生的,都不能随意处置,需要走重新鉴定流程;关于有些企业未作鉴定而处置的,后续一旦被查到检测出有重金属超标,或是二甲苯、乙烯等有害物质超标,企业负全责。
13、我们今年危废备案的量已经满了,但是危废处置单位不出货,我要重新找处置单位,可以再备案吗?
答:可以的,我们上海平台有两家这样的企业,一家在闵行,一家在青浦,去环保局做了说明,重新签处置合同,重新备案,重新走联单,环保局会取消前一次的备案。
14、我司危废的量特别少,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的,可不可以不每年都处置?
检查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场所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是否符合相关选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选址要合理,并且需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5) 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7) 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五联单执行情况,企业需要有齐全的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交换转移。(来源:奉贤环保等,)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业内人士投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公众
号观点,文章仅供参考和交流。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危险废物规范环境管理精讲堂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等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管理单位在线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5月28日~29日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二、培训内容
1.《“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解读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
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4.危险废物包装、转移运输污染防治
5.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与污染控制
6.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
7.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8.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9.危险废物名录与豁免、排除管理
10.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三、培训对象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废矿物油、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固体废物监管;
(5)环境治理和咨询服务;
(6)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
(7)检测机构、街道社区等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等。
四、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实践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含教学、教材、专家费等)。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等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管理单位在线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5月28日~29日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二、培训内容
1.《“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解读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
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4.危险废物包装、转移运输污染防治
5.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与污染控制
6.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
7.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8.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9.危险废物名录与豁免、排除管理
10.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三、培训对象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废矿物油、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固体废物监管;
(5)环境治理和咨询服务;
(6)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
(7)检测机构、街道社区等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等。
四、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实践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含教学、教材、专家费等)。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
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时间与地点
时间:疫情原因 会议延期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杭州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时间 | 会议内容 | |||
注册报到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
会议第一天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
09:00-17:00 |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动态修订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管理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 |||
17:00-18:00 |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 ||||
09:00-18:00 |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 ||||
09:00-18:00 |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 ||||
09:00-18:00 |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二)专家问诊
(三)供需对接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往届会议回顾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历届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