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专项执法已经开始!这些企业是检查重点!
发布时间:2022-05-2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时间:2022年5月28日~29日
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可投屏团队内训+视频可回放
环境部通过危废系列标准制修订,危废标志、台账、贮存等即将更新
报名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微信)
地点 | 时间 | 点开课题链接阅读全文 |
杭州 | 时间待定 | 【杭州】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
线上 | 5月28-29日 | 【线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部署6项专项执法行动,覆盖水、气、土壤固废、数据造假、噪声、环境风险等领域,对行动目的、检查对象、主要措施、行动时间做出明确规定。
(一)流域水陆协同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检查地区:太湖流域、淮河流域、长江沿线大运河、国省考断面水质不达标区域;
重点监管领域:电镀、化工、印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湖、海)企业、规模化水产、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涉水排放行业;
持续关注对象: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支流支浜蓄积污水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等可能影响水质的污染因素。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是否落实自行监测、公开排放信息、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等要求。
三是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偷排直排、稀释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违法问题。
四是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运维情况,是否存在人为干扰在线监控设备取样监测,是否存在数据弄虚作假,在线仪比对误差是否符合规范,运维记录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
五是港口码头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并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六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源地保护区内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排污项目等情况。
七是检查海域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包括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沿岸直排海洋污染源整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情况。
4. 行动时间。2022年3月至11月,突出流域执法特点,分时段分区域实施,采取编号管理。
(二)大气污染协同专项执法行动
全省各类港口码头、建筑工地、钢铁行业、有色金属、电力行业、水泥行业、炭素行业、混凝土制造行业以及临时废物堆存场;
重点领域:全省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包括各类储罐设施,其中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
“回头看”对象:2021年部监督帮扶及省大气执法专项交办问题企业;
移动源领域检查对象: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污染源生产、检测企业;
4. 行动时间。2022年全年按照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分时段分阶段协调实施,采取编号管理。
(三)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源头管控专项行动
1.行动目的。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法定责任义务,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新化学物质、涉疫废弃物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对象。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利用单位;新化学物质使用、生产单位;医废、涉疫废弃物产生、收集、处置单位。
3.主要措施。
一是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情况、隐患排查落实情况等。
二是检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等落实情况,用途变更为“二公一住”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
三是检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危废全生命周期系统落实情况。
四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办理登记或备案违规生产、使用新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是涉疫定点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废处置单位等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情况,涉外口岸疫情防控期间涉外垃圾、废水处置情况。
4.行动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12月。
(四)打击生态环境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
1. 行动目的。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及环评机构监管,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质量,打击生态环境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环评机构、检验检测类机构以及第三方运维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真、准、全”。
2. 检查对象。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环评编制机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维机构。
3.主要措施。
一是检查为生态环境行政管理服务的(提供排污许可申报、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等)和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抽取监测报告,检查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规范的遵循执行情况,并重点查处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
二是抽取部分环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复核环评文件是否存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中列举的环评文件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其他造假情形等4个方面15种具体情形,兼顾复核环评文件存在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是重点检查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运营情况,是否存在应装未装、应联未联、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检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关键参数,通过设备模拟功能凭空生成数据,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改变样品性质、远程登陆数据采集仪删除数据日志记录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检查自动监测数据传输、设备故障维修、运行维护质量等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虚假报备仪器故障、超标期间维护设备干扰正常监测、教唆或授意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方法等行为。
4.行动时间。2022年6月至12月,分时段分阶段实施,行动代号“秋风”,采取编号管理。
(五)噪声污染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的。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压紧压实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动区域、部门噪声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全面消除“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噪声扰民隐患。
2.检查对象。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主要措施。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提请各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系统推进噪声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检查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工业噪声,依法处理无证和超标排放工业噪声的行为。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检查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建筑施工噪声。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交通运输噪声。
四是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社会生活噪声。
4.行动时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2年3月至5月,主要开展新《噪声法》宣传工作和提醒式执法工作,第二阶段2022年6月至11月,主要开展中高考期间、重要会议、特殊时段的“静音”执法行动。
(六)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1.行动目的。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发现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巩固一年小灶,推进三年大灶,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要求,将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健全企业内部环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尤其是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无证排污、超期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2.检查对象。
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
全省相关工业企业的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大类环境治理设施;
2017年以来部省审批的建设项目,以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大行业建设项目为重点。
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3.主要措施。
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二是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情况。
三是检查企业管理责任制度、环境治理设施隐患排查情况,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四是检查环境治理设施规范建设运行情况,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
五是对照法律法规要求,检查环评和排污许可情况;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检查“三同时”要求落实情况;对照方案及承诺要求,检查落实情况;对照自主验收相关规定,检查自主验收情况;对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查依证排污和落实证后管理要求情况。
六是检查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
4.行动时间:2022年3月至12月。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登陆后即可免费下载《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电子版文件
来源:江苏环境、中环网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等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同时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管理单位在线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精讲堂”。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5月28日~29日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专家交流
二、培训内容
1.《“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解读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
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4.危险废物包装、转移运输污染防治
5.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与污染控制
6.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
7.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8.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9.危险废物名录与豁免、排除管理
10.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三、培训对象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
(2)废矿物油、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3)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4)固体废物监管;
(5)环境治理和咨询服务;
(6)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安环人员;
(7)检测机构、街道社区等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等。
四、课程特色
1.线上培训,进群与专家交流。
2.课程内容管理与实践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含教学、教材、专家费等)。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
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时间与地点
时间:疫情原因 会议延期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杭州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时间 | 会议内容 | |||
注册报到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
会议第一天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
09:00-17:00 |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动态修订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管理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 |||
17:00-18:00 |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 ||||
09:00-18:00 |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 ||||
09:00-18:00 |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 ||||
09:00-18:00 |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二)专家问诊
(三)供需对接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往届会议回顾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历届会议现场
部分参会发言人
高峰对话
部分专题会议
2017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
2018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
2019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
部分技术/设备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