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被罚100万!只因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了这些东西!提醒企业做好危废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22-07-06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研修班
培训时间:2022年7月8日~10日
地点:山东 济南
如不方便外出也可线上学习
考核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是任职、晋升、录用、评级的有力证明、全国通用,无年审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微信)
地点 | 时间 | 点开课题链接阅读全文 |
济南 | 8月19-21日 | 【济南】危险废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
济南 | 7月8-10日 | 【济南】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研修班 如不方便外出也可线上学习 |
香洲一废铁回收场场主 因无许可证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造成环境违法行为 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100万元 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情回顾】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高度重视,明察暗访辖区内所有涉嫌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在日常巡查中也特别留意可疑线索。 2021年上半年,在一次日常巡查过程中,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执法人员在某废旧停车场发现一辆满载铁桶的货车缓缓驶入,而后空车出来,这一行为引起执法人员的警觉。
上图为场内露天堆放大量包装容器压制成型的块状物(压缩成型铁块);下图为疑似含油金属边角料(含油废铁渣)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存露天堆放。
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判断这里面可能藏有猫腻,遂继续暗访调查。经暗访发现,该停车场深处隐藏了一家废铁回收场。为一探庐山真面目,执法人员以噪声扰民为由进入该废铁回收场查看,发现该场负责人马某铭,在未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经营着这个废铁回收场。 该场大门口悬挂“鸿伟铁场”的招牌,场地内设有液压压缩机1台、液压剪铁机1台、勾机2台、电吸磁机1台等,检查时设备均在作业。场内露天堆放大量包装容器压制成型的块状物(压缩成型铁块)和疑似含油金属边角料(含油废铁渣),地面可见明显油渍。 执法人员立即记录保存好图文证据,并通过查阅该铁场全电子汽车衡称量单、进货统计表深挖细掘排查线索,发现该当事人于2021年3月至4月期间,在未取得危险废物许可的情况下,接收某恒宝达服务有限公司的大量废铁桶进行压缩、打包、外运处理。 为防止证据灭失或者非法转移,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铁场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的固体废物场地予以查封。因该铁场不具备贮存危险废物的条件,为降低涉案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执法人员立即寻找有“三防”措施危化仓储且有资质的场所,对场地内露天堆放的疑似危险废物进行清点并运至危化仓储代为暂存并进行扣押。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扣押的物资随机取样并对其属性进行鉴别,结果显示,重量3.06吨的疑似含油金属边角料(含油废铁渣)属于危险废物,而包装容器压制成型的块状物(压缩成型铁块)因不具备采样条件,无法对其属性鉴别。
该当事人马某铭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及参照《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第三条之规定,对该当事人实施行政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规定,该当事人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将该当事人涉嫌非法经营违法问题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一)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第六条: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 现场检查内容及规范要点
0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
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2.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
3.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02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
03
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2.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企业必须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4.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5.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04
贮存管理
检查内容: 1.是否有危险废物台账,并结合危险废物台账查看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处置方式是否与环评一致。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是否经审批、企业是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是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是否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4.危险废物是否及时转运。
5.危险废物仓库上锁情况。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2.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险废物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3.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
05
贮存设施安全防护
检查内容: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是否正确、清晰、完好。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配备了应急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并张贴在危险废物仓库门上或门两侧。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常见隐患:
1.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2.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3.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4.自建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施未运转; 5.部分企业没有清晰、详细的危险废物台账;
6.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7.不能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固体废物产生、 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和管理单位于 2022 年 7 月 8 日~10 日在山 东济南举办“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研修班”。诚邀固体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10 日(8 日报到)
地点:山东 济南(如有疫情影响,则改为线上)
二、课程内容
(一)固体废物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2
2.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解读
3. 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法律风险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防范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
2. 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3. 典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
4. 典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5. 污泥协同处理技术
(三)危险废物和涉疫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
3.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4.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演练
6. 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
(四)固体废物管理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解读
2. 企业碳中和实现路径
3. 固体废物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五)“无废工厂”“无废园区”建设与环保管家服务
1. “无废工厂”“无废园区”建设典型案例
2. 固体废物第三方服务产业管理
3. 园区环保管家落地增效3
三、邀请对象
固体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从业人 员,以及企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包括以下从业人员:
(1)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和管理等从业人 员;
(2)企业 EHS 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3)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钢铁冶金渣、有 色冶炼渣、赤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 物利用处置技术研究人员;
(4)废矿物油、铅蓄电池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5)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
(6)环境治理和咨询服务;
(7)检测机构、街道社区等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等。
四、课程特色
1. 课程内容管理与实践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 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 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 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3. 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 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技能等级 证书。注:本次技能鉴定包括初级(技能等级五级)、中级(技能等级 四级)和高级(技能等级三级)。
五、课程费用
A 类:4300 元/人(含教学、教材、专家费等);
B 类:4800 元/人(含教学、教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名额仅限 80 人,报满为止。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
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时间与地点
时间:疫情原因 会议延期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杭州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时间 | 会议内容 | |||
注册报到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
会议第一天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 ||||
09:00-17:00 |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名录及其动态修订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 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管理 - 典型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解读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 |||
17:00-18:00 |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 ||||
09:00-18:00 | -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 危废处理专用等离子体炬设备与应用 -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 ||||
09:00-18:00 | -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 |||
会议第二天: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 ||||
09:00-18:00 | -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 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二)专家问诊
(三)供需对接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无忧固废网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往届会议回顾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
电话:18311153598(微信同步)
邮箱:jinyanyun@51guf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