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验收的45个检查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19   来源:固废危废知库

环评+验收检查要点
01
施工期环评检查的10个要点

02
调试期环评检查的20个要点

03
运行前验收检查的15个要点


施工期环评检查的10个要点


1. 环评报告是否经审批部门批准

2. 实际开工时间是否在环评批复之日起五年以内


3.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与环评一致


4.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是否与环评一致


5. 查验施工图、施工计划、施工合同,确定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 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

7. 施工合同中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


8.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是否落实环评污染防治要求。


9. 环评批复中的环境监理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10. 生态影响类项目对生态敏感区或环境敏感目标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调试期环评检查的20个要点

1. 环评报告是否经审批部门批准。

2. 建设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是否在环评批复之日起五年以内


3. 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是否一致


4. 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了环评文件。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水电、水利、火电等28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其他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5. 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 建设过程中是否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未治理、恢复完成的。


7.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调试前是否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8.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是否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9.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是否已经改正完成整改


10. 生态影响类项目对生态敏感区或环境敏感目标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11.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是否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


12.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 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3. 涉及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替代、产能置换、居民搬迁、栖息地保护等要求的,是否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14. 建设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处理规模是否可以满足建设项目现有产能,有无偷排、漏排、收集系统不完善等现象。


15. 建设单位是否开展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16. 针对环境敏感目标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缺失、性能不足的情况,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是否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


17. 排污口建设是否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设置釆样口及釆样平台,标志牌的技术规格、信息内容及点位编码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18. 需要安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19. 废水、废气的排污口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标识是否正确,设置的位置是否合理


20. 是否按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实施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事故报警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应急物资储备等;是否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运行前验收检查的15个要点

在调试期检查的20个要点基础上,再增加以下内容:


1. 检查建设单位存档的验收报吿及其他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档案资料包括环评报告及批复、监测报吿、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违法整改记录等验收支撑文件。


2. 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同验收报告中验收内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比对

从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及流程、产品方案、原辅材料、平面布置、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方面,检查是否批建一致,验收范围与内容是否合理、全面,是否分期验收,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3. 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比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4. 检查建设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5. 检查验收监测报告是否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环评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内容。

6. 检查验收调查报告是否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变更情况、环评报告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环境保护设施效果调查、环境影响调查、建议和后续要求、验收调查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内容。


7. 对验收报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的内容是否全面完整、真实可信。

(2)报告结构是否合理;建设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基本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3)监测单位、监测点位、因子、频次、方法和设备,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科学、符合标准要求;验收执行标准是否正确。

(4)监测结果评价是否合理、可信,是否可以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对环境的影响;验收支撑材料是否有效。

(5)验收监测结论是否全面、可信,提出的建议是否有针对性。

(6)报告中术语、格式、图件、表格是否规范,是否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和其它建设项目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8. 检查“验收意见”是否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等内容。


9. 对“验收意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具体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2)验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3)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是否可信。

(4)验收意见是否有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并附有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签字。

10. 检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否包括: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违法、处罚、投诉及处理情况, 环境监理开展情况,环保制度落实情况,环保搬迁、区域削减等实施情况,验收前整改工作情况等内容。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内容是否完整、清晰。

(2)每项需要说明情况的内容是否清晰、详实、可信。

(3)必要的支撑文件是否可靠、有效。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是否有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12.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是否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吿。

13. 建设单位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吿,公示的期限是否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4. 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信息的同时,是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15. 建设单位在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是否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信息,其所填报信息是否规范及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

来源:生态环境学习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5日
地点:石家庄市*河北众诚假日酒店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观景大街88号









三、会议议程

3月24日上午 

开幕式及会议报告

主持人

著名环保人士,主持人
嘉宾致辞

陈扬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利田

《环境工程学报》编辑部主任

原庆丹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

王鲁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总工


特邀报告
薛军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治理技术室主任/博士

题目:中国“无废城市”建设进展和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技术路径方向


程亮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无废社会创新中心主任/生态环境投资与产业综合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题目:拟围绕“无废城市”投融资方向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
题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建材化利用路径及解决对策
钱光人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
题目:高盐焚烧残余物的安全处置与高值利用

高端话题

飞灰多元化综合利用路径及存在问题破解

邀请嘉宾

原庆丹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


陈扬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钱光人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

李忠锋

北京中科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3月24日下午 主题报告

金曙光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工程学报》编辑部学术编辑
题目:从学术到行业的桥梁—《环境工程学报》对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与利用的报道及未来设想

王彦飞

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院长/教授

题目:飞灰分盐结晶提质降耗浅析

李扬杰
北京中科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题目:飞灰水洗脱盐(FWD)资源化处置技术的应用现状及前景
周吉峙
上海煜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员
题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
崔皓
中化学中科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博士
题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协同处置综合利用探索
颜国良
湘潭惠博离心机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题目:飞灰水洗工艺脱水及结晶盐分离
王建伟
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题目:垃圾焚烧飞灰集中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及产业化应用

定向邀约-闭门会议(二楼翠湖厅)

飞灰多元化利用处置及投资促进
飞灰预处理及建材化利用途径
交流会

3月25日上午 主题报告
闫大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题目:飞灰低温催化热降解技术原理和应用
王秀腾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主任     
题目:固体废物焚烧残余物熔融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制定
韩正昌
南京格洛特废盐利用处置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教授级高工
题目:污染物元素级去除的废盐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解控标准
邵宁宁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副研究员
题目:碱激发垃圾焚烧灰渣制备高性能建材与重金属固化机制
朱延臣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工
题目:水泥窑炉烟气碳捕集技术及在协同处置飞灰中的利用
大会总结
陈 扬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3月25日下午 现场观摩交流

鼎星国润飞灰水洗脱盐(FWD)资源化处置工程项目
地址:河北省井陉县孙庄乡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该项目2021年12月份建成,采用中科国润自主研发的FWD技术,并由中科国润控股、建设、运行,利用旧厂房建设9万吨/年的飞灰FWD处置线,建成后年处置飞灰将达到9万吨。

初步计划线路
1、厂房外(中控室外侧)介绍项目情况;
2、进入参观大厅介绍;
3、进入中控室介绍;
4、进入一楼厂房介绍;
5、从楼门出来,参观结束。大约用时30-50分钟。
注意事项 
①乘车:采取报名制,按提交回执名单登记、确认;
②人数要求,报满截止。请大家抓紧时间提交参会回执表。


备注:具体议程安排以现场情况为准。








四、会议参与对象

危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等焚烧飞灰处置及设施建设单位。

1、政府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环保、城管等机关及下属城投公司等;
2、研究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监测中心、设计院等;
3、垃圾焚烧企业、飞灰处置企业、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及投融资机构等;
4、咨询、评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环保装备制造企业。








五、会议亮点

1、师资阵容强大:由行业知名专家及龙头名企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讲师团,聚焦技术与企业更深度融合,发掘助力项目落地应用。

2、课程内容实用:报告内容契合生产实际,与从业人员工作关系密切,立足自身企业,放眼行业全局,互动分享,共促未来发展。

3、现场参观考察:飞灰水洗脱盐(FWD)资源化处置工程项目。

后期跟踪指导——会议结束后,利用网站、云数据平台,建立专家、技术供给方、技术需求方的联络平台,在技术、政策、标准等方面随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科技期刊推广——通过E方知库期刊群的《环境工程学报》《环境保护科学》等学术期刊,宣传报道相应的管理、技术、装备、工程、运行及风险防控成果,分享优秀的成果转化及技术对接案例。

论文征集——与会代表可向《环境工程学报》《环境保护科学》进行专题投稿,编辑部将根据评审专家的审稿意见择优发表。









六、会议费用

1、会议代表收取注册费 2800 元/人,学生1500元/人。该注册费包含场地、咨询、资料、午餐、观摩等,住宿费自理。

2、团体报名享受8折优惠(含5人及以上)。

3、广告宣传:学术期刊推广三期A4彩页一版,费用20000元,如需延长期刊宣传周期则费用另议;论文发表费用以期刊要求为准。

欢迎各相关单位申请冠名、协办、演讲、资料发放、摆放易拉宝、彩页插页等,相关事宜请联系秘书处商洽。

收款单位:中科博兮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1115 1501 0400 06193

请将汇款底单发邮箱:zkbx.hy@cecn.ac.cn(备注:飞灰会议)









七、会议秘书处

1、会务总协调人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刘夕:15201232481
电话:010-50944596
邮箱:zkbx.hy@cecn.ac.cn

址:北京市雁栖经济开发区怀柔科学城创新小镇

2、《环境工程学报》编辑部联系人

金曙光:18811374162
邮箱:sgjin@rcee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八、精彩瞬间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