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100万元!无证回收废电池违法!回收老板注意!没资质千万不能碰!小心判刑!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高峰论坛

2023524-26

地点:四川 德阳

本次大会由国家环保部领导来德阳对两大标准修订征求意见,也期待您积极参与交流提出建议

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修订专题讨论

2.《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修订专题讨论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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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5月11日,安某某、王某某两名嫌疑人被山西省太原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31—900—052—31)。5月10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尖草坪分局接到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汇丰派出所执法人员反映线索,位于尖草坪区汇丰街道汇丰街32号院内一仓库有个人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情况。

环保执法人员正在尖草坪区汇丰街32号院一仓库内清点废旧铅酸蓄电池数量

接到线索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尖草坪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与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汇丰派出所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仓库内共计存放有206块废旧铅酸蓄电池,重量为2.8吨。该仓库负责人安谋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车辆驾驶人及车辆

无巧不成书。就在当天,车辆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五菱宏光货运车,恰好从小微个体汽修厂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后,准备前往尖草坪区汇丰街道汇丰街32号院内继续回收、拉运废旧铅酸蓄电池时,被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汇丰派出所执法人员查获。经核实,该车辆内装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99块,重量为1.732吨。该车辆驾驶人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对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非法转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已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安某某、王某某两名嫌疑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案例一: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被罚100万元

  2021年4月9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街道民宅内非法回收废旧电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民宅为海南某有限公司批发零售铅蓄电池的经营地址,现场存放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该批废铅蓄电池总重量为24.97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也无法提供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6月11日对该公司处罚款100万元整,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对经营者行政拘留。


  近些年,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动力电池开始退役。这些电池的回收利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约20万吨。预计到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高达78万吨。

  由于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技术储备不足、回收网络不完善及商业模式创新匮乏等因素,大部分废旧动力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有的甚至流入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市场。真正做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还面临一定挑战。全球各国为应对新能源动力锂电池回收,出台了相关政策。


案例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借助无人机远程监控及现场蹲守暗访,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澄海分局,会同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市生态环境澄海监测站,一举端掉了澄海区广益街道一处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废旧电池收集点,打响了2021年汕头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枪”。



经查,该收集点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等废旧车用电池的收集、买卖。现场查实该收集点未取得危废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也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现场对外排废水及厂区内外土壤取样送检。经监测,该厂外排废水中pH值、氨氮浓度、CODCr浓度、总氮、总磷、总镍等污染因子均超标。

现场检查时该收集点存有各型废旧车用电池一批,现场磅单共计204.14吨。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已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查处的废旧电池现场进行固废危废特性鉴定。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该收集点现场有进行废旧车用电池的拆解等处置作业。执法人员对检查情况及采样过程进行摄像、拍照取证。公安机关现场控制经营者妻子、经营者父亲和工人等3人协助调查。经执法人员宣教,6日晚20时经营者许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该非法收集点的废旧车用电池已运送至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资质单位)妥善存放。该非法收集点已由属地广益街道查封,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澄海分局对废水超标及违法收集废旧车用电池的违法行为分别立案。该非法收集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侦查,经营者许某、工人和司机等3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下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关于废电池的回收和存储,一直是电动车行业商家关注的焦点,国家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两项新规,其中对废电池回收、收集、转运、存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与电动车行业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电动车店及维修店经营中产生的废电池明确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明确,收集网点暂存时间应不超过 90 天,重量应不超过 3 吨;


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面积不少于 3平方米。

2、有防止废铅蓄电池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蚀包装容器。

3、废铅蓄电池应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

4、在显著位置张贴废铅蓄电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标志。




二、废电池必须销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应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 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活动。




三、对于废电池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及收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



总结:废电池回收将呈现规范化的趋势

以前,废旧电池回收有许多非正规渠道,因成本低,往往会出现高价跨省收购的情况,而许多人囤下旧电池,会待价而沽,卖给价格更高的回收人。新法规不仅明确规定了回收必须具有正规许可证,同时规定不允许把废旧电池卖给非正规回收渠道,而跨省回收更是不可能。回收厂商还必须拥有正规的回收许可证,正规的专用回收车辆,跨省市运输还必须通过申请拿到许可证,可以说门槛陡然提升。

未来的废旧电池回收市场:会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回收,电池厂商销售回收或将一体化,完全正规化运作,并有严格的监控管理。

    新固废法部分条例解读

  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和规定: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100万元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危废所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无资质进行废旧电池的回收,一旦被查到,不仅会关门停业,还将面临巨额罚款。而商家必须卖给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如果卖给无资质回收渠道也会被追究责任。

  整体而言,废旧市场正在逐渐从新政策刚出台的混乱阶段逐渐恢复,并且走向正规化,所以往年的一些操作可能存在违规问题,经销商需要引起重视。

  我们要经营废电瓶、废油,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根据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电瓶、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那么合法经营废机油、废电瓶等,需要办些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证呢?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个是最关键的证,目前受新环保法的影响,此证含金量大幅提升,但是已经很难办了,据悉部分地区已经停办。
  那么我们来看看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2)《某某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已建单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
(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
(7)《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书)》;
(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帐登记式样;
(9)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0)其它相关资料。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第四条【基本定位】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3》营业执照、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关于召开“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9号)提出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理城镇固废,要求加快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支持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在符合安全环保等前提下,依托现有设备装置基础,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一批工业设施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项目,探索形成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524-26日(524日报到)
地点:德阳

二、论坛初步安排

(一)论坛报告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编制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工程应用情况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过程减污降碳核算方法与实施路径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商业模式探讨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研究进展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焦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
陶粒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技术
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实践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介绍及经验分享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污染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破碎技术与设备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二)专题讨论

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修订专题讨论;
2.《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编制专题讨论。

(三)现场交流

    本次论坛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论坛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支持单位:
德阳市生态环保局
协办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承办单位: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无忧固废网
清源工和(北京)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

1.从事固体废物监管、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代表;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媒体和投融资机构。

五、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A类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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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15340187079

邮箱:   jinyanyun@51gufei.com